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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农业厅关于对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0848号代表建议会办意见的答复意见
来源:农业厅办公室       2016-09-08 10:03:30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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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农业厅关于对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

0848号代表建议会办意见的答复意见

 

省商务厅:

    关于省人大第0848号建议 “关于支持新平“互联网+农业”信息平台建设的建议”,我厅结合自身职能进行了认真研究,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多年来,省农业厅严格按照农业部相关要求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积极抢抓“互联网+”机遇,“互联网+”现代农业建设正有序推进。省农业厅多次组织全省农业部门负责人、部分县政府分管领导、农业电子商务工作人员和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责人开展农业电子商务专题培训。2016年3月1日组织各州(市)农业部门负责人、厅机关处室和厅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了“互联网+现代农业”专题培训。积极整合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劳动力转移培训专项资金,以全面提升云南高原特色农业电子商务能力和水平为目标,把农业电子商务作为主要培训内容,共计培训358万人次。通过组织专题培训,全省农业系统干部职工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责人对农业电子商务发展趋势有新了解,进一步找准了我省当前农业电子商务发展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增强了加快推进农业电子商务工作进程的责任感、危机感和使命意识,也为加快推进全省农业电子商务工作进程提供了坚强的人才支撑。主动协调阿里巴巴集团、1号店、京东等国内知名大型电商平台,努力整合云南农业优势产业和特色优质农产品开展专题网上营销活动。积极推进淘宝网特色中国云南地方馆建设,会同阿里巴巴集团选定云南东盟国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作为淘宝网特色中国云南运营商,淘宝网特色中国楚雄馆、丽江馆、香格里拉馆、曲靖馆、玉溪馆陆续上线运营。2015年,全省共有农业企业投入建设的农产品网上营销平台90多个,620多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农业电子商务,全省农产品在阿里平台网络销售额达到27亿元。2013年至2015年,省农业厅已安排新平县农业品牌和市场体系建设补助资金370万元。根据2016年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相关规定,暂不安排农业电子商务专项补助资金。请新平县政府结合自身实际,统筹安排“互联网+”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补助资金。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云南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的实施办法》,主动抢抓“互联网+”大机遇,积极推进“互联网+”云南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建设的有效融合。积极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的普及运用,以12316服务基础为依托、以村级服务能力建设为着力点、以满足农民生产生活信息需求为落脚点,加快互联网向农村覆盖,让现代化成果平等地惠及更多农民,建设有场所、有人员、有设备、有宽带、有网页、有持续运营能力的村级信息服务站,积极探索政企合作、公益性服务与经营性服务紧密结合的可持续发展机制,加快推进信息进村入户的步伐,建成一批村级信息服务站,进一步提高农业信息服务的水平,努力推动信息资源开放共享。充分利用农业信息感知、传输、处理等关键技术,重点在大田种植、设施园艺、畜禽养殖、水产养殖、农产品物流等领域开展农业物联网应用示范、农业物联网区域试验等工程建设,加快推进农业物联网示范应用。  

 

云南省农业厅市场与经济信息

                         2016年4月22日

 

(联系人:杨晏模,0871-65749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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