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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农业厅关于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0456号代表建议会办意见的答复意见
来源:农业厅办公室       2016-09-08 10:09:33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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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农业厅关于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0456

号代表建议会办意见的答复意见 

省商务厅:

    关于省人大第0456号建议 “关于加快发展农村电商助推脱贫攻坚的建议”,我厅结合自身职能进行了认真研究,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一、关于建议“更加重视加快农村电子商务发展”

    省农业厅积极抢抓“互联网+”机遇,全力推进云南高原特色农业电子商务工作进程,取得明显成效。2015年,全省共有农业企业投入建设的农产品网上营销平台90多个,620多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农业电子商务,全省农产品网络销售额达100亿元。一是结合实际需求,组织专题培训。以全面提升云南高原特色农业电子商务能力和水平为目标,组织各级农业部门负责人、分管县领导、省级农业龙头企业负责人开展了3期共500余人参加的农业电子商务专题培训。二是着眼平台支撑,推进地方馆建设。淘宝网特色中国云南馆完成招商企业1090家,销售云南农产品达1.58亿元。淘宝网特色中国楚雄馆、丽江馆、香格里拉馆、曲靖馆、玉溪馆上线运营。三是突出产品优势,开展网上营销。主动协调阿里巴巴集团、1号店、京东等国内知名大型电商平台,努力整合云南农业优势产业和特色优质农产品开展专题网上营销活动。四是强化示范引领,培育电子商务主体。充分发挥省级农业龙头企业和大型电子商务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阿里、京东、1号店等国内知名大型电商平台开展网上营销。五是立足长远发展,推进基础建设。省级相关部门整合集中资源,共同推进宽带网络、物流、冷链、仓储、金融等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农产品分等分级、产品包装、物流配送、业务规范等标准体系建设,完善农业电子商务发展基础环境。 

    二、关于建议“打破城乡信息鸿沟,架起农业农村现代化”

 多年来,省农业厅严格按照农业部相关要求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通过实施“数字乡村工程”、“金农工程”、农业网站群和云南农业大数据中心等重大项目建设,积极推进农业信息化建设,“互联网+”现代农业建设正逐步推进。基础设施建设逐渐完善。我厅已建有中心机房,目前拥有服务器40余台,网络和安全设备10台,存储容量达50T。全省共有10个州市农业部门建有分机房,拥有服务器和网络设备60余台,存储容量达280T以上。各州(市)、县(市、区)、乡(镇)农业部门均配置了计算机、数码照相机、摄像机等设备,并实现互联网接入。建设资金投入逐年加大。近5年来,全省各级农业部门共投入农业农村信息建设资金5200万元,其中省级3500万元,州市级投入900万元,县市投入800万元。对照各年度建设资金投入,呈现逐年递增趋势。资源整合工作逐渐展开。及时将云南乡镇企业网、云南动物卫生监督网和云南农业技术推广网等行业网站并入云南农业信息网,对其信息资源、数据资源进行了整合。及时启用办公自动化系统和非涉密公文交换系统,实现了农业厅与16个州(市)、129个县级农业部门的非涉密公文交换。信息服务功能逐渐提升。云南农业信息网已建成并成功运营,省级和16个州市129个县建立了云南农业信息网站群众。5年来,云南省农业信息网共审核发布信息40.59万条,累计访问量达1578万人次;“数字乡村”网站发布信息12.24万条,累计访问量达5924万人次。5年来两网通过提供价格行情、预测分析、农产品供求等市场信息服务促进农产品销售,交易额达165.36亿元。人才队伍建设逐渐加强。省、州、县三级农业部门建设各类信息服务机构155个,工作人员735人、农村信息员达到3685人。建立了纵贯省、州、县(市)、乡(镇)四级的农业农村信息化基础工作组织体系,各级均有专兼职人员负责农业农村信息化工作。5年来通过金农工程、数字乡村、农村劳动力转移等项目组织培训农业农村信息员8000余人次。信息技术应用逐年拓展。目前我省各级运行的应用系统共30余个,涉及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服务等方面,农民科技远程培训系统暨视频会议系统、“12316”三农公益服务热线和短消息服务系统、云南省农机管理系统、云南省农业数据采集系统、农业科技信息服务系统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建成并开始运行。

三、关于建议“建立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打造和树立品牌”

    一是积极推进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建设。省农业厅积极推进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建设,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全部纳入省、州、县、乡四级政府绩效考核范围。全省、地、县、乡四级全部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11个州(市)和124个县(市、区)成立了农业综合执法机构,组织实施“百县百车”工程,129辆农产品质量安全流动检测车100%正常运行,累计定量抽检农产品样品60万个以上。截至“十二五”末,制修订农业地方标准数量达到1500项;生产技术规程和技术要求达到5000个;“三品”有效认证登记产品1950个,地理标志产品70个,“三品”认定基地登记面积累计达662.35万亩。“十二五”期间,建设了188个国家级蔬菜水果茶叶标准园,79个国家级、251个省级畜禽养殖标准示范场,76个国家级、51个省级水产健康养殖场。为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可追溯,建成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现已在80家“三品一标”获证州(市)级以上产业化龙头企业或者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省级示范社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试点。

    二是全力培育打造云南高原特色农产品品牌。多年来,省农业厅始终按照“市场导向、企业主体、政府推动、社会参与”的总体思路,围绕高原粮仓、特色经作、山地牧业、淡水渔业、高效林业、开放农业“五大板块”,立足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地缘区位优势、气候优势、水资源优势、土地资源优势、物种资源优势、产地生态优势、人力资源优势等“八大优势”,以创基地、强监管、拓市场、搭平台为重点,通过差异化、凸显特色化,打高原牌、走特色路,云烟、云糖、云茶、云胶、云菜、云花、云薯、云果、云药、云畜、云鱼等云南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品牌已在国内外得到广泛认同。云南已成为全国重要的南菜北运基地和蔬菜、水果、食用菌出口基地,国际知名的优质茶叶生产加工贸易中心、花卉生产交易服务中心和优质咖啡豆原料出口基地,烟叶、鲜切花、咖啡、核桃、橡胶等产业面积产量均居全国第一,生产的高原特色农产品已经销往110多个国家和地区。十二五”期间认定云南名牌农产品五批339个,开展云南品牌创建示范区项目62个,建成“一村一品”专业乡镇106个,专业村777个,农业部授予五批共36个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2015年,认定云南名牌农产品79个,我省五个合作社的5个农产品品牌被授予“全国百个农产品品牌公益宣传活动”称号。

    四、全力提升农业信息化服务水平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相关文件精神,主动抢抓“互联网+”大机遇,积极推进“互联网+”云南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建设的有效融合,努力提升农业信息化服务水平。一是加快推进云南农业大数据中心建设。现《云南农业大数据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审定并报经国家农业部批准,计划通过三年左右时间,初步建成国内省级农业系统中采集存储相关农业政务数据具有一定规模、具有较高大数据分析应用技术、综合分析平台技术保障能力较强的高原特色农业大数据中心,努力构建“互联网+现代农业”公共服务平台。二是积极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的普及运用。我厅将以12316服务基础为依托、以村级服务能力建设为着力点、以满足农民生产生活信息需求为落脚点,加快互联网向农村覆盖,让现代化成果平等地惠及更多农民,建设有场所、有人员、有设备、有宽带、有网页、有持续运营能力的村级信息服务站,积极探索政企合作、公益性服务与经营性服务紧密结合的可持续发展机制,加快推进信息进村入户的步伐,建成一批村级信息服务站,进一步提高农业信息服务的水平,努力推动信息资源开放共享。充分利用农业信息感知、传输、处理等关键技术,重点在大田种植、设施园艺、畜禽养殖、水产养殖、农产品物流等领域开展农业物联网应用示范、农业物联网区域试验等工程建设,加快推进农业物联网示范应用。三是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专题培训。针对我省“互联网+”普及率不高、认识不足和人才匮乏的实际,将继续组织农业系统干部职工开展“互联网+现代农业”专题培训,邀请专家学者对“互联网+现代农业”发展趋势作专题分析授课,进一步增强全省农业系统干部职工的责任感、使命感和危机感,顺应趋势、主动作为。四是加快推进农业电子商务工作进程。省农业厅将积极协调省级相关部门,积极顺应“互联网+”发展趋势,把电子商务发展作为农产品市场开拓的重要工作内容,建立健全相互协调、紧密配合的组织保障体系和工作机制,实现农产品销售传统批发市场和电子商务市场“两条腿”齐头并进,有力支撑高原特色农产品市场拓展。以淘宝网特色中国.云南馆为基础,形成云南农产品网店群,并逐步向其他电子商务平台拓展延伸,争取从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突破,做到一家龙头企业至少一个网店,汇聚蔬菜、水果、咖啡、鲜花、茶叶、药材等众多云南特色农产品,大力推动云南特色农产品走向省外、国外,形成多元化展销途径。优先选择地域特色明显、比较优势突出、生产规模较大、品牌知名度较高、销售网络较全的企业进行扶持,重点选择竞争优势明显、附加值空间较大的茶叶、花卉、咖啡、野生菌等产业进行突破,探索具有云南特色的农产品电商模式,形成农业产业电商发展的主导力量。整合劳动力转移、大学生就业创业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等专项资金,鼓励社会教育培训机构参与电子商务人才培养,形成多渠道的电子商务培训形式,不断满足我省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对人才的需求,为云南农业电子商务快速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云南省农业厅

                         2016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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