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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省高原特色农业转型发展的提案办理意见
来源:云南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7-06-27 18:27:00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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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农办函〔2016〕77号

 

民进云南省委:

你们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委员会第十一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我省高原特色农业转型发展的提案》(第13号)已交由我厅办理。结合部门职能,现将有关意见答复如下。

一、关于不断提升特色的建议

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十二五”期间我省高原特色经济作物快速发展,2015年底,全省蔬菜、水果、茶叶、咖啡、甘蔗、油料、马铃薯、橡胶、蚕桑、花卉10类特色经作面积达6088.7万亩,比2010年增加1218.8万亩,同比增25%;鲜切花产量达86.9亿枝、增43.6%;产值过百亿元产业达到4个:茶叶产值达623亿元、增390%,蔬菜产值达462亿元、增117%,花卉产值达400亿元、增72%,水果产值达到156亿元、增87%。甘蔗、马铃薯产值接近百亿元,分别为90亿元、85亿元,分别增75%、118%。“云系”特色经作产品已成为高原特色农产品“丰富多样、生态环保、安全优质、四季飘香”四张名片的代名词。今年以来,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我厅起草了现代农业重点县创建方案,拟集中打造水果、蔬菜、花卉、茶叶、天然橡胶、蚕桑、咖啡等特色产业,大力建设标准生产示范区,目前方案已按程序报省委省政府。

二、关于加大开发力度的建议

近年来,省农业厅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和《云南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的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抢抓“互联网+”大机遇,把组织开展云南高原特色农业电子商务作为市场开拓、品牌打造的重要渠道,作为推动云南高原特色农业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积极推进。通过组织专题培训、淘宝网特色中国云南馆搭建、组织开展网上营销、完善信息服务硬件等举措的实施,全省农业电子商务工作取得初步成效。2015年底全省共有农业企业投入建设的农产品网上营销平台90多个,共有620多家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农业电子商务,全省农产品网络销售额达28.8亿元。下一步省农业厅将积极协调省级相关部门,争取相关支持,把电子商务作为农产品市场拓展的重要方向,把淘宝网特色中国.云南馆建成全天候零距离的云南高原特色农产品展厅,推进重点企业和产业的电子商务应用,全力打造“云牌、滇牌”知名产业和品牌。

三、关于推广种植业大田制的建议

改革开放以来,包产到户的农业经营方式极大的解放和发展了生产力,随着农业生产要素、生产力水平及整个经济社会发展的变化,规模化、标准化则成了农业现代化的必然选择和要求,因地制宜推广种植业的大田制确实是化解当前农业生产效益不高、抗风险能力低等问题的有效途径之一。推广大田制种植前提就是土地的确权、流转和集中经营,但目前全省土地流转比例仅为17%,低于全国13个百分点。经过努力争取,2016年农业部已经将我省列入全国10个土地确权整省推进试点省,2017年全省所有县区要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确权登记,2018年全面完成,扫清制约土地经营权流转的产权障碍。目前工作正全面推进。

四、关于推广农庄经济大棚制的建议

大棚生产具有产出率高、经济效益好、受气候影响小等优点,在蔬菜、花卉、中药材种植、育苗等方面获得广泛的推广运用,据不完全统计,我省30%以上的花卉都是大棚种植。由于大棚种植还有投入成本高、技术要求高等特点,推广大棚种植既要选择作物,例如蔬菜、花卉、药材等产出效益较高的作物,同时还要求种植户具备一定的技术。因此,推广大棚种植应立足实际、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循序发展。

五、关于推广创意农业的建议

近年来,我省在推广创意农业方面已经作出了一些尝试:一是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庄园,按照“有主体、有基地、有加工、有文化、有展示、有品牌”的要求,2012-2016年,省级扶持建设了109个精品农业庄园;二是大力发展休闲农业,积极创建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和示范点,参加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申报,积极申报“中国最美休闲乡村”等活动,促进云南休闲农业的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变。2014年底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把产业链、价值链等现代产业组织方式引入农业,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互动,2015年中央1号文件首次明确提出,按照“消费导向”要求“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创意农业的概念实际可归结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省农业厅与省发改委、省委农办等部门积极协调配合,对我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已开展了相关的研究,目前正起草《云南省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实施方案》。

民进云南省委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委员会第十一届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我省高原特色农业转型发展的提案”5条建议都非常切合实际,且有针对性,我厅都赞同并采纳,并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以落实。

感谢你们对云南农业的关心和支持。

附件:

1.建议、提案面商登记表

2.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反馈表

 

云南省农业厅

2016年5月18日

(联系人及电话:赵 岗 0871-65653570)

 

附件1

建议、提案面商登记表

建议、提案第13 号

 

 说明:1.承办单位对代表、委员采取面商方式的,均需规范填报此表。2.登记完毕后,由承办单位负责报送省人大选联工委代表联络处(64105437、64151070)或省政协提案委办公室(64608065、64608066),同时送省政府办公厅议案处(63631466、63619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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