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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农业厅对云南省第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691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农业厅办公室       2017-09-09 16:08:46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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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农办函〔2017〕87号

 

对云南省第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0691号建议的答复

 

毕志英、张勤勋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给予石林圭山产业结构调整资金扶持》的建议(第691号),已交由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感谢你们对石林圭山农业发展的关心、关注和支持。圭山镇是石林县典型的山区民族农业大镇。全镇总面积370.36平方千米,有耕地面积40876.1亩,森林覆盖率为62.4%。镇内主产玉米、马铃薯、烤烟、水稻、小麦、大麦、油菜等农作物。近年来,圭山镇重视绿色产业,试点先行探索产业结构调整的路子,并向“定单”农业方向发展。积极推广翠珠甜豌豆、密本南瓜、菠黑大豆等优良蔬菜品种引种种植;开展试种无公害反季节蔬菜生产技术推广试点;推广红梨接种改良、甜柿栽培、苹果种植。建议关于:给予石林圭山产业结构调整资金扶持的建议,符合云南省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发展方向和圭山镇农业发展的现实需要。

二、2017年,省级财政预算继续安排专项资金支持蔬菜、水果产业发展。省农业厅已印发《关于下达2017年农业生产发展专项(经济作物生产)计划任务的通知》(云农种植〔2017〕4号),确保蔬菜、水果生产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推动蔬菜、水果产业快速发展。根据云农种植〔2017〕4号,2017年省农业厅下达水果生产发展专项资金325万元用于支持石林县水果产业发展,下达资金总额占昆明市蔬菜、水果生产专项资金的50%,占全省蔬菜、水果生产专项资金的5.46%。下拨到昆明市水果生产专项资金全部用于石林县,其中:水果产业强县建设资金310万元,水果产业体系试验站建设资金15万元。

三、根据《云南省农业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农财〔2016〕8号)及《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农业厅关于下达2017年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和绩效目标的通知》(云财农〔2017〕29号)要求,省农业厅已督促昆明市对省级按因素法下达的资金,要切实承担管理和实施责任,切块到州市级的资金由州级组织实施,切块到县级的资金由县级组织实施。要求昆明市督促石林县农、财部门要充分协作,根据农业专项资金的扶持方向、重点,负责建立项目储备库,做好项目的立项审批、实施管理、资金分配和使用管理、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等工作,项目资金应优先用于省农业厅、省财政厅确定的专项目标任务。同时要兼顾当地水果产业发展需要,对能够促进水果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的、有较大潜力的、试点先行的项目给予大力支持。

希望你们今后继续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云南省农业厅

                            2017年5月27日

  (联系人及电话:李明富 65749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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