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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农业厅对云南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579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农业厅办公室       2017-09-09 16:15:27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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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农牧〔2017〕28号

对云南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579号建议的答复

杨军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将腾冲列为偶蹄动物进口试点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云南省跨境动物区域化管理及产业发展试点情况

云南省跨境动物区域化管理及产业发展试点(以下简称试点工作)是国家边境动物疫病防控机制创新的重要组成部分。试点工作依托澜沧江、怒江天然屏障,创建云南边境动物疫病防线、澜沧江动物疫病防控线、境外口蹄疫防控等效区和澜沧江以西口蹄疫控制区,采取“疏堵结合、开正门、堵后门”的方式,疏通周边国家活牛入境渠道,解决云南边境长期存在的活牛非法入境带来极大疫病风险的历史性难题,规范周边国家活牛入境流动,强化跨境动物疫病传播风险防范、边境管控和打击走私,保障公共卫生安全,促进边境地区经济繁荣发展和边疆民族团结稳定。

(一)规划布局。试点工作规划布局为四大功能区,重点建设动物疫病防控、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出入境检验检疫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区域内动物疫情监测、流行病学调查、应急处置、动物卫生检疫监管执法能力。一是边境防控线,由与缅甸、老挝接壤的6个边境州市国境线上的7个国家一类口岸和6个二类口岸以及边境打私、边防武警力量等组成,重点开展境外活牛入境审批、检验检疫、打击走私等工作。二是澜沧江防控线,由澜沧江沿线的16个公路疫病防控监管联合检查站、高速公路检查站以及公安边防力量等组成,开展区域内偶蹄动物及其产品通过澜沧江向内地流动监管工作。三是澜沧江以西控制区,包括西双版纳州、普洱市、临沧市、德宏州、保山市、怒江州等6个边境州市29个县(市区),区域面积10.53万平方公里,开展动物防疫、监测、预警,动物检疫、监督,肉牛短期养殖、育肥、屠宰、加工及相关产业发展工作。四是境外动物疫病控制区,在老挝、缅甸与云南相邻区域设立境外等效区,农业龙头企业“走出去”,开展境外肉牛育肥、活牛入境申报、预检检疫,防疫合作等工作。

(二)工作步骤。按照“统一布局、分步实施”的原则,试点工作步骤分为3个工作阶段。一是先期试点阶段。农业部等四部委批复同意试点后,德宏州瑞丽市、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勐腊县等3个县市,先行开展试点;二是扩大试点阶段。在原有工作基础上,预计于2018年开始,选择临沧市耿马县、普洱市孟连县、保山市腾冲市等3个县市扩大试点范围;三是全面开展试点阶段。预计于2019年开始,在前期4个州市、6个县市试点工作的基础上,逐步试点覆盖澜沧江以西的6个州市29个县市区。

二、关于将腾冲列为试点区域的情况

根据《云南省跨境动物区域化管理及产业发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腾冲市已经纳入了云南省第二批试点范围。腾冲市区位优势明显,具有开展试点养殖、防疫等的基础条件。我省已经就此向农业部等作了专题汇报,希望扩大第一期试点范围,将保山市等列入先期试点区域规划,扩大试点成效。农业部等四部委要求按照“疏堵结合、风险可控、分步实施”的原则开展试点,控制第一期试点范围,降低疫病传播风险。在综合考虑疫病传播、交通、境外活牛资源等因素的基础上,选择了瑞丽市、景洪市、勐腊县3个县市开展先期试点工作,待试点成功后再逐步覆盖至腾冲市等边境地区。

目前,我省试点报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农业部、国家质检总局等部委加快了对我省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批复进程。近期,农业部兽医局召开专题会议,邀请国家质检总局动植物检疫监管司、云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云南省农业厅和有关专家,就我省试点工作方案相关核心问题及批复工作进行了研讨。会议对加快试点方案批复进程、打私综合治理、隔离检疫、屠宰加工、流动监管等方面形成了共识。

下一步,待农业部等四部委批复后,我省将加快指定口岸的申报和建设、启动澜沧江防线公路缉私与动物检疫联合检查站建设、严厉打击境外走私活牛等动物及动物产品,防范动物疫病跨区域传播风险,边开展试点边总结经验,争取国家逐步扩大试点范围。

希望你今后继续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

 

 

云南省农业厅

2017年4月27日

(联系人及电话:尹红斌 871-65749513)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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