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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云南省十二届一次会议第687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来源:农业厅办公室       2018-09-30 17:14:26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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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农业厅关于政协云南省十二届一次会议第687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省发展改革委:

政协云南省第十二届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促进我省农村三产融合发展的提案已交由省农业厅会办,现将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一、关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

(一)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围绕推进高原特色农业现代化,强化落实政策、优化服务、完善制度,大力培育农业小巨人及农业龙头企业。到2020年全省省级以上龙头企业将突破1000户,力争实现全省农业小巨人100户以上。采取下措施实现以上目标,一是抓标准化基地建设,建设布局合理、专用优质的优势农产品原料生产基地实现基地建设和企业发展的最优配置。二是抓特色主导产业,形成区域特色产加销企业集群。通过产业链、创新链、人才链、资金链、政策链“五链齐动”,打造区域特色产加销企业集群。三是抓农业小巨人培育,增强龙头企业辐射带动能力。推进农业小巨人三年振兴计划,努力培育销售收入10亿元以上的农业小巨人。四是抓集约绿色发展,加快龙头企业转型升级。坚持规模拓展与内涵增长并重,通过技改扩能、提升设备、工艺和产品档次,实现龙头企业集约绿色发展。五是抓企业载体建设,增强园区承载力。引导项目、科技、装备等要素向现代农业园区集聚、加工园区,使之成为我省农业经济发展新的增长极。

(二)培育壮大农民合作社。以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为重点,依法完善治理机制,引导农民合作社向生产标准化、产品品牌化、营销网络化发展,全面提升农民合作社运行质量。引导农民合作社与成员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和农产品市场竞争能力,促进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力争到2020年,全省农民合作社达60000个以上,力争达到70000个。农户入社率达到30%以上,力争达到40%;培育1万个县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其中:省级示范社1500个以上,州市级3500个以上,县级5000个以上。省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产品获得“三品一标”认证率达到100%。主要任务和措施:一是推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深入宣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逐步提升合作社运行质量二是加快产业区合作社覆盖。围绕重点产业及地方特色优势产业,争取到2020年每个行政村至少有1个符合当地产业发展、运行规范的合作社,形成“一村一业一社”产业发展格局。三是推进合作社示范创建。建立完善省、州(市)、县(市、区)三级合作社示范体系,着力培育一批特色鲜明、运行规范、带动力强、产品优质的合作社示范社。四是树立自主品牌。鼓励、支持合作社实施品牌战略,注册商标,开展无公害、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地理标志认证,提升合作社产品市场竞争力。五是增强营销能力。鼓励合作社通过“农超对接、农社对接、农校对接、农企对接”等多种方式,加快构建少环节、低成本、畅通高效、绿色安全的农产品现代营销网络,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六是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对省级示范社、省级示范社联合社、注册商标、产品地理标志、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等给予将支持。七是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将农民合作社纳入企业“三证合一”“五证合一”改革,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推进农民合作社工商登记注册便利化

(三)培育家庭农场。通过完善家庭农场认定制度、开展示范创建、鼓励绿色发展、加强联合与合作、推进信息化管理等措施,着力培育一批产业特色鲜明、经营管理规范、综合效益好的家庭农场。力争到2020年,全省经农业农村部门认定的家庭农场10000个以上;培育1000个省级示范家庭农场。

    二、关于提升农产品加工水平

    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总体要求,贯彻落实省政府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任务部署,“一县一业”为基础,突出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打造大产业、培育新主体、构建新平台的基本思路。通过优化农产品加工业布局、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加大力度招商引资、提升农产品加工水平、增强科技创新能力、打造知名产品品牌、拓展市场销售渠道、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创新发展模式和业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并研究完善金融服务支持、鼓励直接融资、优化用地保障机制、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强化政府公共服务、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等支持措施。全产业链推进高原特色农产品加工业跨越发展。到2022年,力争全省农产品加工业产值达到1.1万亿以上;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业总产值之比达到2.2:1以上。全省农产品加工水平持续提高,市场影响力不断扩大,品牌知名度不断提升,进入全国农产品加工业强省行列。

三、关于农业多功能拓展

    我省是农业大省,民族大省,有丰富的休闲农业资源和独特的民族风情,发展休闲农业具有得天独厚的条件,省农业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积极推进农旅结合,鼓励支持各地大力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休闲农业已升级成为新型的农业产业形式,成为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新的增长点、农业结构调整的新模式、新农村建设的新亮点、壮大地方经济,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和城乡统筹的新途径。

    在农业农村部的大力引导和直接推动下,我省加大了对休闲农业的工作力度,2017年我省休闲农业营业收入超百亿元,休闲农业呈现出良好发展势头。截至2017年,我省共获得国家级品牌70个,省级品牌92个。在农业农村部组织的全国休闲农业创意精品推荐活动中,取得金奖6个、银奖10个、优秀奖14个的优异成绩。在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大会上我省编印出版的《美丽云南 休闲天堂》宣传画册、《休闲农业 秀美乡村》(云南休闲农业精品集萃)画册和《休闲农业 秀美乡村》(云南休闲农业指南)书籍,提高了我省休闲农业的知名度和认知度。休闲特色逐步显现,各地根据自然条件和农业资源禀赋,结合人们的消费需求,加大了休闲农业资源的深度开发力度,不断调整产业布局,逐渐形成了具有浓厚地方特色和农业特色的休闲农业产业发展模式。以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为依托体验农耕文化为主的山水民族风情休闲农区,如红河哈尼梯田稻作系统和哈尼族长街宴;以中心城市群为依托的城市居民假日休闲娱乐、购物、农业教育等为主的多功能休闲农业区,如昆明锦庄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等。同时,春天赏花,秋天摘果等多种类型的特色休闲农区也不断涌现。

下一步省农业厅将抓住机遇,创新休闲农业发展思路全力推动全省休闲农业又好又快发展。一是创新发展模式,走规模化发展、集群化发展、特色化发展、规范化发展的路子。二是创新经营模式,形成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农民主体、企业运作和社会参与的休闲农业经营模式,如“农户+农户”“公司+农户”等模式。三是创新营销模式,着力打造休闲农业旅游品牌,采取产品开发差异化战略,挖掘休闲农业的文化底蕴,开发设计适合都市人休闲消费的特色休闲农业产品,如推出民族风情之旅、农俗节庆之旅、乡村休闲之旅、农事体验之旅等。同时发挥市场主体在休闲农业开发投资、市场开发、经营服务等方面的作用,着力推进我省休闲农业由粗放型向集约化方向转变,由产品单一向多元化、特色化方向发展,由无品牌、低效益向品牌化、高效益方向转变,在扩大休闲农业规模的同时,不断提升休闲农业的素质和吸引力。

 

 

 

                         云南省农业厅

                        2018年4月26

(联系人及电话:蔡昆  65749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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