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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云南省第十二届第二次会议第0590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农业农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2019-06-04 16:11:56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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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农办函〔2019〕342号

对政协云南省第十二届第二次会议

第0590号提案的答复

郑昕、陈穗云委员:

你们提出的《引入质量链,强化生产环节服务 保障云南省绿色食品健康稳定发展的建议》(第120200590号),已交由省农业农村厅主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办,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关于尝试借鉴黑龙江省农委2018年3月《关于进一步加快绿色、有机食品发展的指导意见》试点做法的有关建议”

一是积极发展我省绿色食品数量规模。2018年以来,我省绿色食品数量增长跃升了一个新的台阶,当年新增428个,有效用标产品数量1158个,数量排名首次进入全国前10名。2019年以来,我省绿色食品发展的势头依然迅猛,截至目前,已经向国家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报送申请认证产品300个。计划用5-10年时间,云南绿色食品数量在全国排名进入前5名,积极争取农业农村部下放绿色食品认证职能。

二是全面加强证后监管。2018年我省组织完成135家企业316个绿色食品产品年检。对1个固定市场和1个流动市场开展了绿色食品市场监察工作,共计抽取样品51个,按照要求录入“绿色食品市场监察信息系统”,并对问题或疑似问题产品进行了拍照,上报部中心处理。配合农业农村部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成都)对我省保山、德宏2个州市6个茶叶产品进行监督抽检,合格率100%;配合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昆明)对我省54个绿色食品、15个有机食品进行监督抽检,合格率100%。结合我省绿色食品认证和风险管理需要,组织对昆明、曲靖等地的30个蔬菜、畜产品和加工品开展抽样检测,合格率100%。2019年计划在部分州市和企业试行监管服务责任公示制度。

三是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办意见。有机产品认证监管工作属于国家认监委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省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属于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以下会办意见:“提案中关于借鉴黑龙江省农委2018年3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绿色、有机食品发展的指导意见》的做法,争取国家层面给予相应政策支持的建议涉及争取国家认监委给予政策方面支持,我局将按照职责职能,待我省牵头主管部门研究出台相关意见时,积极配合牵头部门与国家认监委协调,争取从国家层面给予政策等方面的相关支持”。

二、“借助中国质量链平台,建立可信的质量追溯体系”的建议

一是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作初现成效。截至2018年年末,云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省级有2家、州(市)级有2家,县(区)级有8家,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社会第三方机构若干家,共有1400多家生产经营主体上线运行,其中“云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有1191家生产经营主体上线运行,比去年的648家,增500多家。上线运行的企业中属于“八大产业”的生产经营主体占比超过82%,省级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省级以上示范社超过45%,“三品一标”认证主体占42%。我省追溯信息平台建设和应用,在全国属于起步较早、运行情况良好的省份之一。

二是继续加大追溯平台推广运用。2019年我省将继续加大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管理平台和云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推广运用工作。截至目前,所有州(市)已经完成平台运用培训。

三是积极配合国家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全国将建立统一的食用农产品追溯平台,建立食用农产品和食品安全追溯标准和规范,完善全程追溯协作机制”。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将在省食安办的统一领导下,主动配合相关厅局,共同促进平台推广运用。

三、“通过建立基于质量链的质量保险第三方平台先期赔付机制与失信公示机制,最大化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建议。

一是加强对生产主体管理服务工作。督促指导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尤其是县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农业生产部门、农机推广部门落实属地责任,做好对生产经营农业投入品的企业及营销店和农产品生产主体的巡查、检查,督促农业投入品经营主体,建立进销存台账,督促农产品生产主体建立生产记录档案、农业投入品使用记录。

二是全面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省农业农村厅正在食用农产品生产主体中,建立以县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省级以上合作社示范社、“三品”获证主体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主体为主要对象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目录将于2019年5月31日下发至各州(市)农业农村局,作为日常检查巡查的重点监管对象。同时,省级例行监测、监督抽查工作中,将按照“双随机”方式从监管名录中抽取监管对象,对于发现问题及时开展行政处罚,并及时曝光。下一步,省农业农村厅将通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运用,推进涉及农业农村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三是开展应急演练。建立健全应对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置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每年在部分州(市)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四、“严管之下,农业部门还需要对生产企业提供更多的绿色技术服务,支撑他们绿色产品的正常生产 ,特别是在农业生产企业技术相对较弱的病虫害方面,提供高水平的绿色质保技术服务”的建议

近年来,省农业农村厅组织各级农业农村部门不断强化绿色植保技术的推广应用和服务,大力推动植保标准体系建设。依托种植企业和大户等主体,每年在茶叶、中药材等农作物上创建绿色防控示范,结合示范样板和农企合作模式举办观摩技术培训班,推广新技术、新药剂、新药械。2018年,全省建立绿色防控示范区220个,示范推广面积1723.52万亩,建立省级专业化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融合示范基地18个;依托示范举办技术培训近400场次,培训各类种植主体14万人次;在普洱、保山等地开展咖啡等作物的技术规程试验示范工作。通过示范推广,绿色防控技术推广取得了明显成效,2018年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覆盖率达31%,有力保障了农产品的产出质量。

下一步,省农业农村厅将积极争取投入支持,继续组织植保部门强化与教科研机构的协作攻关、试验示范工作,不断探索集成一批易学、易懂、易操作的绿色防控技术规范和生产操作规程,引导农民和新型经营主体推行使用,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同时,指导各级农业农村部门不断加大基层植保队伍建设力度,不断提升“软”“硬”综合能力,更好地为我省绿色食品牌的打造保驾护航。

联系人及电话:杨榆梅 65352905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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