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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云南省第十二届二次会议第0043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来源:农业农村厅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       2019-07-01 09:39:28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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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云南省第十二届二次会议

第0043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云南省第十二届政协委员杨慕蓉在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对古村落的研究开发与保护实行由县统筹的建议》第120200043号提案建议,交由省农业农村厅会同贵单位办理。经认真研究,现提出如下办理意见。

一、对古村落的研究开发与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我厅高度重视对古村落的研究开发与保护工作。一是将古村落研究开发与保护工作作为明确专门人员承担我省古村落的研究开发与保护任务进行安排工作。二是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抓好古村落的保护、传承和建设工作,并积极协调上级部门争取古村落资金的投入和使用,为加强我省古村落的研究开发与保护工作献计献策。三是结合古村落保护,进行合理开发,扶持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并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典型。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下步,我们将结合我厅的职能职责,继续做好我省古村落的研究开发与保护工作。同时,建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牵头文物部门、文化和旅游厅出台古村落传承、保护、建设及资金使用的相关政策措施。包括制定古村落认定标准、古村落建设方案、古村落传承价值、古村落资金管理等,进一步加强我省古村落的传承与保护工作。建议加强古村落的研究开发与保护的统一归口管理工作,依法依规进行古村落的研究、保护、传承和建设工作;加强古村落的研究开发与保护的项目审计工作,确保每个项目都非常清楚明白,每笔资金使用都有方案,经得起审计。进一步压实县级党委政府的责任,依法统筹整合相关资金,形成合力。

联系单位: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

联系人及电话:邱智银,0871-65749410。

 

附件:建议提案办理情况清单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5月16日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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