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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云南省第十二届二次会议第0075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来源:农业农村厅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       2019-07-01 10:19:12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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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云南省第十二届政治协商第二次会议第120200075号提案,交由我厅会同贵单位办理。经认真研究,现就涉及农业垃圾系统化、资源化利用方面的问题提出如下答复意见。

一、加快农村垃圾系统化、资源化利用工作开展情况

我厅高度重视农村垃圾系统化、资源化利用工作,不管是在出台文件,还是抓具体工作落实方面,都把农村垃圾系统化、资源化利用作为重点内容进行部署、重点工作进行推进。

(一)把农村垃圾系统化、资源化利用作为重点内容进行部署。在《云南省农村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中明确把“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作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点整治内容之一;在《云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实施方案》中也明确把“清理农村生活垃圾”为重点行动内容之一。

(二)加强农村畜禽养殖废物资源化利用在农村畜禽养殖废物资源化利用方面,我厅更加注重履行职责,发挥作用。一是注重加强项目监督管理。继续支持整县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工作。制定项目管理办法,定期调度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规范项目实施与考核工作,引导项目县建立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机制。二是注重促进种养结合。研究有效对接种养两端需求的政策和举措,建立健全畜禽粪污肥料化利用的市场机制,打通畜禽粪肥还田利用“最后一公里”。三是注重推进能源化、资源化利用。

二、下步工作打算

农村垃圾系统化、资源化利用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内容,是乡村振兴、生态宜居的重要任务,下步,我们将更加重视农村垃圾系统、资源化利用工作,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抓好工作落实。

(一)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广泛开展农村垃圾系统化、资源化利用方面宣传力度,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营造浓厚的农村垃圾系统化、资源化利用的氛围,拓展开展农村垃圾系统化、资源化利用的途径,充分调动相关人员积极参与农村垃圾系统化、资源化利用行动之中。

(二)配合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垃圾回收利用体系。引导农民群众转变生产生活方式,探索具有农村特色的垃圾分类方法,建立以县域或乡(镇)为基础的资源回收利用体系。认定一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推进澄江

 

县、大姚县、弥勒市、宾川县4个国家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市)示范工作。

联系人及电话: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  张程  65749411

 

附件:建议、提案办理情况清单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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