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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云南省第十二届二次会议第0407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来源:农业农村厅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       2019-07-01 10:33:52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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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文化和旅游厅:

云南省第十二届政协寸发标委员在第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注重传统历史文化传承保护的建议》(第120200407号)提案,交由我厅会办。经认真研究,现提出以下办理意见:

一、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注重传统历史文化传承保护情况

农耕文化是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基础,也是建设美丽乡村的内在动力。农业的发展、农村的进步、农民的富裕离不开农耕文化的哺育和滋养。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和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农耕文化的发展空间逐渐萎缩,部分农耕文化遗产和呈现形式快速消亡,传统村落整体风貌遭到不同程度破坏。农耕文化是乡村的魂与根,是农民无法割舍的精神命脉。失去农耕文化,美丽乡村就没有灵魂和底蕴。必须加强农耕文化保护与传承工作,深入挖掘和阐发农耕文化的丰富内涵及其时代价值,充分发挥农耕文化在育民、乐民、富民方面的积极作用,建设独具特色、富有魅力的美丽乡村。近年来,我省农业农村部门组织申报了7项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下步,我厅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耕文化保护与传承工作的意见》,以挖掘、保护、传承和利用为核心,不断发掘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科学价值和社会功能,在有效保护的基础上,与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有机结合,逐步形成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活态保护机制。以传统农业技术与经验、生产经营制度和当地特有农作物品种保护为主要内容。组织申报一批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和世界文化遗产,把农耕文化博物馆和村史馆建设纳入美丽乡村创建工作中来安排。

联系人及电话: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  张程  65749411

 

附件:建议、提案办理情况清单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5月12日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

4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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