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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云南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377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农业农村厅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       2019-07-02 08:42:30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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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会花等8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大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力度的建议》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你们对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关心。你们的建议很好,我们将你们的建议通过不同形式进行转化,有的内容吸收到有关文件之中。

一、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情况

我厅协同有关部门严格按照《云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

(一)积极探索了农村垃圾处理新模式。在实际工作中,探索推进了农村生活垃圾三种处理模式,即:建立“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组收集、村(镇)转运、镇(片区)处理”“就近、就地处理”3种垃圾清运处理模式,从源头上有效解决了农村“垃圾靠风刮、污水靠蒸发”的环境问题。截至2018年12月,全省共有1058个乡镇镇区对生活垃圾进行收集处理,总体覆盖率为87.44%;有11.76万个自然村对生活垃圾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收集处理,覆盖率达89.98%。

(二)逐步推行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等有条件的地区,建立了垃圾分类收集制度,初步形成了与垃圾分类回收相适应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充分将农村生活垃圾进行分类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三)有效建立了村庄保洁机制。在多数地区探索建立了农村垃圾处理农户付费制度,完善财政补贴和农户付费合理分担机制。在有条件的地区,在一些城乡结合部地区,将城市的保洁工作向农村延伸,形成城乡统一的保洁制度。设立村庄保洁公益岗位,稳定保洁员队伍,优先安排建档立卡贫困对象担任村庄保洁员,既保证了村庄干净整洁,同时,还能增加贫困对象的经济收入。

二、处理农村生活垃圾经费保障情况

根据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2016-2020年间,由省、州(市)、县(市、区)三级政府各筹措50亿元资金,专项用于乡镇和村庄污水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公厕建设及乡镇自来水供水设施项目建设。进一步完善财政补贴和农户付费合理分担机制。

三、下步工作打算

自2018年12月21日开始,我厅成为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牵头部门。下步,我厅将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一起,共同做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模式,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确保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特别是与有关部门一起,积极申请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经费的来源和渠道,确保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有人干事、有钱办事、有制度管事。

欢迎你们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联系人及电话:陈长学,65749993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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