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正文
对政协云南省第十二届第二次会议第0466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农业农村厅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       2019-07-02 08:46:03 【字体:
【字体:

对政协云南省第十二届第二次会议

0466号提案的答复

 

李智等9名代表:

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466号提案建议已交由农业农村厅办理。协办单位已来意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生态环境厅),现就提案建议拟予答复如下:

该提案对人居环境治理工作提出了十分宝贵的建议,对我厅工作很有帮助。感谢你们对我厅工作关心和一如既往的支持。

    根据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2016-2020年间,由省、州(市)、县(市、区)三级政府各筹措50亿元资金,专项用于乡镇和村庄污水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公厕建设及乡镇自来水供水设施(以下简称“农村人居环境治理”)项目建设。按照2016年8月5日《省人民政府第91次常务会议纪要》(2016年第14期,以下简称“会议纪要”)和2017年5月22日省政府对《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计划有关事项的请示》的批示精神(办2017-3678号审批单)明确的:2016-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省级投入的50亿元,除省财政已明确投入的7.6亿元外,其余42.4亿元通过专项贷款解决,还本付息所需资金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列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2016和2017年度省级农村人居环境治理资金各10亿元合计20亿元已于2017年8月前下达各州市。按照2018年8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意见》(中发2018〕27号)精神,2018年省级补助资金已不能继续按照原有模式筹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已向省财政厅说明了相关情况,并提出了将省级补助资金的筹集建议;环保资金项目申请是按照《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环境保护厅部门预算管理改革试点方案相关配套政策的通知》(云财建2014〕150号)要求,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采取立项的方式进行资金分配。同时省财政厅  省环境保护厅印发了《2019年省级环保专项资金竞争立项项目申报指南》,明确2019年省级环保专项资金将紧紧围绕《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的决策部署和责任分工,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为导向,按水、土、气“三个十条”要求,重点支持水、土、气污染防治项目、生物多样性及生态环境保护项目、生态网络监测体系项目(含环境监测网络运行保障以及环境监测能力建设与提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等方面。

    目前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交由农业农村厅牵头,农业农村厅将在原有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生态环境厅卓有成效的工作基础上如实向省委省政府反映现实人居环境治理的经费短缺问题。

    工作建议。建议临翔区相关部门,是按《2019年省级环保专项资金竞争立项项目申报指南》中明确的把持范围和方式,做好项目储备及申报工作,对符合支持方向的项目,农业农村厅尽最大努力协调。二是按照人居环境整治相关精神,在目前资金不充裕的情况下,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分布实施;多头并举筹措资金,在有条件的乡镇先行先试,探索出一条当地人居环境治理的新路子。

联系人及电话:邱智银0871-65749410.

 

    附件1.建议、提案面商登记表

          2.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3.政协提案办理情况清单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0466.pdf2019531

     |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