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云南省委:
你们提出的关于建设云南国家级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 玉溪高原特色农业产业示范区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经征求省科学技术厅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申报流程问题
2018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4号),明确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的创建方式是:“省(区、市)人民政府制定示范区建设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并向国务院提出申请,科技部会同有关部门从示范区功能定位、区域代表性等方面对规划和方案进行评估,按程序报国务院审批。”2018年9月,科技部印发了《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工作指引》(国科发农〔2018〕150号),规定了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的具体申报流程如下:
(一)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建设发展规划、实施方案,在园区建设成效显著、政策保障完善、符合示范区建设条件的基础上,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主管部门向科技部提出建设意向。
(二)科技部组织相关专家对提出建设意向的园区进行现场考察。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现场考察意见修改完善示范区建设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后,向国务院提出示范区建设申请。
(三)科技部组织专家对国务院批转的拟建示范区进行实地考察与论证,会同有关部门上报国务院审批。
据了解,截至2025年全国将创建25家国家级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2019年科技部初步考虑批准创建2个国家级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
二、关于支持玉溪市申报创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问题
近年来,玉溪市以种养结合、林牧结合、农旅结合为手段,积极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发展外向型农业,走出了一条云南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可持续发展之路。2018年玉溪市种植业亩均产值9352元,居全省第一;2018年玉溪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4297元,居全省第二。玉溪市申报创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具备相应的基础条件。
建议玉溪市相关职能部门结合当地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实际,对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4号)和《科技部关于印发<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农〔2018〕150号)相关申报条件和要求,决定是否申报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省农业农村厅将积极支持,并配合省科技厅做好申报推荐相关工作。
联系人及电话:赵 岗 0871-63116972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