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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全速推进美丽乡村创建
来源:红河州农业农村局       2020-03-24 16:28:17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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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为进一步提升美丽乡村创建成效,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红河州出台《红河州美丽乡村创建实施方案》,确定未来3年红河州美丽乡村创建的主要目标:2020年开始,以行政村和总人口400人以上的自然村为主,在全州每年创建500个以上美丽乡村,力争到2023年累计创建2000个以上美丽乡村。

方案确定了美丽乡村创建以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为主要内容,细化为36项指标要求。


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做大做强水果、蔬菜、花卉、梯田红米、中药材、规模养殖六大产业一村一品基本形成,自然村有主导产业,种养绿色有机农产品。新型经营主体覆盖广、带动强,双绑机制有效建立,带动农户增收明显。有稳定的村集体经济收入,产业基础设施完善。


村庄山清水秀,田园清洁,水源保护达标,村庄内无黑臭水体,河湖水质达标,宜林宜草荒山荒坡全面绿化,生态保护措施完善,护林员、村级河(湖)长等有效履职。村庄规划布局合理、简便实用,民居建筑风貌协调、具有特色,古树名木保护有效,村庄绿化成效明显。美丽庭院建设积极开展,村庄保洁制度健全,人居环境达Ӏ档标准。


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尊老爱幼,遵纪守法,邻里和睦,风气和善。有开展文化活动的场所,传承乡村优秀传统文化,健康向上文体活动持续有效开展。革除陋习,婚丧事从简。无早婚早育现象,义务教育阶段无失学辍学学生。孤寡老人、残疾人、精神病人、低保户等保障到位。


村级党组织坚强有力,无软弱涣散党组织。村组干部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四议两公开有效执行,村规民约、红白理事会、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等健全并有效运行。矛盾纠纷化解及时。农民法治意识普遍增强,治安秩序良好。民族团结进步,宗教和顺,无邪教渗透传播。


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所在县市平均水平。社会保障得到加强。农村劳动力就业充分。住房安全适用,饮水安全有保障。进村入户道路畅通,电力、通信等公共基础设施满足生产生活需要。村级物流体系基本健全,电商渠道畅通。

为确保工作取得成效,红河州严格按照州委、州政府:“围绕治田、治村和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把高标准农田建设与美丽乡村建设、人居环境提升有机结合,努力实现‘田园美、村整洁、人精神,杜绝田园风光一幅画,村庄环境脏乱差的现象”的要求,并明确了县市主体责任和部门的工作职责,加强协同配合,统筹推动落实,努力补齐乡村振兴短板弱项,切实打造“看得见山、望得见水,留得住乡愁”的美丽乡村。目前,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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