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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2020年度第3次集体学习
来源:农业农村信息与宣传中心       2020-05-18 12:24:41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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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和省委《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办法》,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5月17日,中共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2020年度第3次集体学习。厅党组书记谢晖主持集体学习并作总结讲话。

会上,集体学习了习近平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讲话、《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和《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等内容,并围绕学习内容进行了交流发言。

会议强调,一是要坚持做到学懂弄通,不断推动学习活动往深里走往实里走。本次中心组学习,既是对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的贯彻落实,也是对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再学习、再理解、再贯彻。厅系统各级党组织要积极行动起来,合理安排学习时间,组织专题学习,进行全面学习贯彻。二是要进一步强化制度意识,不断提升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要坚决执行上级的各项规章制度,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对照制度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自己摆进去,结合本职岗位,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各项制度,做制度执行的表率。要不断完善工作制度体系,主动适应时代变化,坚持制度先行,既改革不适应实践发展要求的体制机制,又不断构建新的内容,不断丰富和完善制度体系,进一步推进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不断提升工作质量。三是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加强党对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同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同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组织专题学习,压实工作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机关治理和各项事业发展。

厅党组成员,督查专员,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总师、督查员,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集体学习。          

审核:机关党委(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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