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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省政协第十二届第三次会议第668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来源:农业农村厅环境资源处       2020-07-03 11:57:04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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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委员会第十二届第三次会议《关于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长效机制的建议》(第668号)提案已交省农业农村厅会办,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建立完善制度,提升村庄环境管理水平。督促指导各地结合实际,进一步建立完善村庄保洁制度,在现有村庄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将清洁设施维护、门前“三包”、房前屋后河塘沟渠管护、生产生活废弃物处理、垃圾清运处理费用、乱扔乱倒垃圾处罚等约定纳入村规民约,提高农民参与村庄环境清扫保洁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印发《云南省农村生活垃圾就近分类、源头减量试点方案(试行)》,明确农业农村、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职责,指导全省各地因地制宜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就近分类、源头减量试点工作,以点带面,逐步扩大农村生活垃圾就近分类覆盖范围,有效减少需外运处置的生活垃圾量和外运频次,加快推进我省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处理。

(二)加大资金投入,多方筹措垃圾处置经费。协调省级责任单位,向国家对口部门反映农村垃圾处置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加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积极争取资金补助。鼓励引导各地政府拓展融资渠道,明确“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垃圾治理,实现共治共享。

(三)加强宣教引导,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宣传栏、宣传条幅、环保漫画等形式,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宣传。开展科普教育,在乡(镇)、村的中小学校定期开展环卫常识教育,大力宣传科学、卫生、环保、垃圾分类等方面的知识,用以小带大的方式,引导促进广大农民转变传统思想观念,改变不良生活习惯,增强农民的环保卫生意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大力开展村庄清洁行动,组织广大群众开展环境卫生大扫除,调动农村居民共同参与村庄清洁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下步工作中,省农业农村厅将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建立完善村庄保洁长效机制,大力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同时,充分发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牵头抓总作用,加强全面统筹,协调省级成员单位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确保顺利完成三年行动目标任务。

 

附件:建议、提案办理情况清单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6月29日

(联系人及方式:尹林  65652412)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省政协第十二届第三次会议第668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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