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正文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政协云南省十二届三次会议第 120300215 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来源:农业农村厅环境资源处       2020-07-03 12:06:21 【字体:
【字体:

 

 


 

省林草局: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委员会第十二届第三次会议第215 号提案已交由省农业农村厅会办,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生态文明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必然要求,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同时深刻阐述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意义,明确提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必须坚持的重要原则,对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作出了全面部署。

省农业农村厅高度重视农业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构,认真落实目标责任,切实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畜禽粪便污染治理、秸秆综合利用等工作,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一、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一是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截至2019年底,农村卫生厕所覆盖率81.99%,其中,无害化卫生户厕覆盖率40.39%。2020年1至5月,全省共改造建设行政村村委会所在地公厕1036座、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431038座。二是深入开展村庄清洁行动。2020年1至5月,全省13409个行政村开展了村庄清洁行动。共清理农村生活垃圾91万吨,清理村内水塘1.89万个,清理残垣断壁6.5万处,发放宣传资料246万份,发动农民群众投工投劳59万人次。

(二)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一是推动化肥减量增效。制定印发《化肥农药负增长工作方案》《云南省主要农作物化肥减量增效技术指导意见》等,组织各地开展测土配方施肥,实施水肥一体化,开展有机肥替代化肥,推进种植业结构调整,在“九湖”流域等区域实施耕地流转和休耕等措施,抓好化肥减量工作。推进思茅区、凤庆县、洱源县、大理市4个县(市、区)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工作,实施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面积2.82万亩。2019年化肥使用量(折纯)214.54万吨,比2018年减少2.87万吨、减1.3%,连续三年实现“负增长”。二是推动农药减量增效。制定印发《防病治虫保丰收行动方案》《云南省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技术方案》等,组织各地抓好农药减量措施落实。围绕“九湖”流域等重点区域建立水稻救灾减灾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融合示范49个,茶叶绿色防控示范2个,带动全省推广绿色防控1785.6万亩,统防统治2856.72万亩次。2019年全省农药使用量(折百量)为1.623万吨,比2018年减少0.11万吨、减6.3%,农药使用量连续五年实现“负增长”。三是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制定《云南省“十三五”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云南省2019-2020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全省秸秆资源台账。2020年在宾川、隆阳、景谷、新平4个县(区)开展秸秆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试点工作。2019年秸秆综合利用率为83%。四是实施农膜回收利用。实施《关于做好废旧农膜回收利用  推进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监测统计制度,在宣威市、建水县、昭阳区、砚山县、祥云县5县(市、区)建立20个农膜残留监测点。引导责任主体与当地经销企业、用膜企业签订农膜回收责任书。鼓励支持社会投资参与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加大回收加工企业的培育力度,拓宽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渠道。截至目前,已建塑膜(含农膜)回收企业8家,回收加工产能10余万吨,大棚膜、烟草用膜基本实现回收利用。五是加强农田节水灌溉。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实施大力发展高效节水灌溉,加强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和节水改造工作。2020年,国家下达我省高效节水灌溉90万亩,已将任务下达到16个州(市)124个县(市、区)。农业灌溉用水量81亿立方米,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为0.487。六是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印发《云南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规范(试行)》,认真落实《云南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纳入全省“三农”工作考核指标,推动畜禽规模养殖场废弃物处理利用配套设施建设。截至目前,全省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为85%,已完成9623家规模养殖场设施装备配套,占2020年农业农村部下达10193家规模养殖场的94.41%。

(三)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印发《云南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方案(2019—2020年)》,编制《云南省严格管控类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工作实施方案》,2019年在31个试点县(市、区)的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区和严格管控区内,采集7大类、84种作物样品7190个。2020年1至5月,已采集作物样品2872个。在31个县(市、区)开展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试点,其余98个县计划于2020年6月底前完成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工作。2019年,完成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集中推进区269万亩。2020年1至5月,完成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面积419万余亩。

(四)加强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和水生生态保护。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累计建设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21个,持续抓好依法打击破坏野生鱼类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和增殖放流工作,保护水生动物的水生态环境。在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分阶段有序推进禁捕,截至目前,199艘渔船捕捞权证书已全部收回,渔船已全部分区域集中靠岸或上岸,全部停止捕捞作业。2020年1月1日起,云南省长江流域重点水域8个水生生物保护区实现全面禁捕,长江(云南段)干流不迟于2021年1月1日起实现全面禁捕。严厉打击“绝户网”捕捞、休渔期和禁渔期捕捞、电毒炸鱼等违法行为,出动执法人员8620人次,清理整治违规网具2231张(顶),取缔涉渔“三无”船舶89艘,查办违规违法案件292件。创建罗平县、双江县为农业农村部健康养殖示范县,创建健康养殖示范场121个。

(五)实施畜禽遗传资源保护。持续加强9个国家级畜禽保护资源保种场(保护区)建设与保护,不断推进我省建成的58个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和68个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区保护建设,有力地保护了全省珍稀、濒危畜禽遗传资源。截至目前,全省共有省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品种44个,列入《中国畜禽遗传资源志》或通过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鉴定的畜禽资源76个、列入国家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的地方畜禽遗传资源11个,均居全国前列。

(六)推动农业野生植物资源保护。对分布于元江县等县(市、区)的12个农业野生植物原生境保护区(点)进行动态监测,及时掌握保护区(点)内普通野生稻、药用野生稻、疣粒野生稻、野生茶、野生金荞麦、野生三七、野生猕猴桃的生长情况和生态环境变化,保证保护区内农业野生植物正常生存繁衍。加强监督管理与宣传培训和农业野生植物采集、出售、收购和进出口审批管理,加强对各级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贯彻执行有关法律和规章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农业野生植物保护的重要性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促进农业生物多样性的有效保护。

二、下步工作建议

(一)强化资金支持。农业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是综合、复杂、长期性的系统工程,农业农村污染治理项目建成后持续高效的运行管理和维护十分重要,但目前没有资金对相关项目进行后续支持。建议国家层面对农业农村污染治理项目后期运营费用给予支持,并加大转移支付力度。

(二)强化基础工作。建立健全农业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实施重点区域治理监测点位及平台建设,开展农田退水水质监测、化肥农药使用量监测、农业废弃物处理利用监测、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开展摸底调查,进一步夯实基础工作。

(三)强化区域治理。聚焦九大高原湖泊和金沙江、牛栏江等重点区域实施综合治理,针对区域内农业农村污染突出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打好环境敏感区域治理攻坚战,维护农业农村生态安全。

 

附件:建议提案办理情况清单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6月29日

(联系人及电话:戴小清  0871-65653570)(第120300215号提案的会办意见)省林草局.pdf


 

 

 

 

 

 

 

 

 

 

 

 

 

 

 

 

 

 

 

 

 

 

抄送:省政协提案委,省政府办公厅。

     |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