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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省政协第十二届第三次会议第120300016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来源:农业农村厅环境资源处       2020-07-06 18:00:47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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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卫生健康委:

省政协第十二届第三次会议提案《关于以防疫为契机,推进爱国卫生运动和垃圾分类工作的提案》(第0016号)交由省农业农村厅会办,现将会办意见函报。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及时下发通知。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积极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农明字〔2020〕第8号)相关要求,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农业农村厅)于2020年1月31日下发了《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各地加大村庄清洁力度、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加大卫生防护力度、加大协同配合力度,切实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二)全面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经济运行22条措施的意见》(云政发〔2020〕4号)关于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要求,结合全国爱卫办等9部门下发的《关于开展第32个爱国卫生运动月活动 为全面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阻击战营造良好环境的通知》要求,指导全省各地深入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坚持疫情防控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两手抓”“两不误”,为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支持。截至2020年6月24日,全省13409 个行政村开展了村庄清洁行动。全省清理农村生活垃圾128.78万吨,清理村内水塘3.2万个,清理残垣断壁9.01万处,发放宣传资料470多万份,发动农民群众投工投劳70.9万人次。按照《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关于深入开展2020年村庄清洁行动的通知》(中农发﹝2020﹞4号)的要求,结合我省工作实际于3月30日印发了《省委农办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深入开展2020年村庄清洁行动的通知》(云农办通〔2020〕5号),要求全省各地在去年基础上,因地制宜进一步拓展村庄清洁内容,做好村庄内“三清一改”工作,突出抓好“立足清、聚焦保、着力改、促进美”。开展好村庄清洁行动,为爱国卫生运动增添色彩,让绿色健康卫生理念化风成俗,干干净净迎小康。

(三)有序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生活品质为目标,以坚持因地制宜、坚持农民主体、坚持试点先行、坚持长效管理为基本原则,2020年6月4日,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云南省农村生活垃圾就近分类、源头减量试点方案(试行)》,指导全省各地因地制宜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就近分类、源头减量试点工作,以点带面,逐步扩大农村生活垃圾就近分类覆盖范围,有效减少需外运处置的生活垃圾量和外运频次,加快推进我省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处理。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按照云南省委、省政府努力把云南建设成为中国最美丽省份的决策部署,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为建设“生态美、山水美、环境美、乡村美”的有力抓手,大力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全面加快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二是积极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宣传工作力度,开展全方位宣传,积极发动各级党员干部、妇女儿童等群体,采取进村入户宣传动员等方式,大力宣传农村生活垃圾就近分类、源头减量的意义、成效和典型经验做法,倡导低碳节约的生产方式和绿色健康的生活方式,促进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常态化,充分激发村民内生动力,让村民群众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当作家事,自觉投身到美丽乡村的建设中。

 

附件:建议、提案办理情况清单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6月29日

(联系人及电话:刘武,65652139)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省政协第十二届第三次会议第120300016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pdf

(审核:冯卫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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