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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对云南省第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642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0-08-04 15:49:00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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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群等2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生态建设政策、资金支持力度的建议》(第0642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针对农村垃圾、畜禽粪便管理和再利用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的建议

(一)农村垃圾管理。根据职能,农业农村部门主要负责清扫、保洁工作。

1.建立完善制度,提升村庄环境管理水平。一是加强保洁员管理。制定出台《云南省保洁员管理细则》,加强村庄保洁队伍建设,明确保洁员工作职责、内容、时间、范围、报酬,以及监督考核方式,提高保洁员维护村庄公共环境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建立完善村规民约。督促指导各地结合实际,在现有村庄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将清洁设施维护、门前“三包”、房前屋后河塘沟渠管护、生产生活废弃物处理、垃圾清运处理费用、乱扔乱倒垃圾处罚等约定纳入村规民约,提高农民参与村庄环境清扫保洁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三是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印发《云南省农村生活垃圾就近分类、源头减量试点方案(试行)》,指导全省各地因地制宜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就近分类、源头减量试点工作,以点带面,逐步扩大农村生活垃圾就近分类覆盖范围,有效减少需外运处置的生活垃圾量和外运频次,加快推进我省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处理。

2.加大资金投入,多方筹措垃圾处置经费。一是协调省级责任单位,向国家对口部门反映农村垃圾处置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积极争取资金补助。二是积极向省政府报告建议,加大省级财政投入,对村庄保洁员划拨专项补助资金。同时,向省财政部门建议设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资金,加大对农村垃圾收集设施、运输处置设备、环境卫生长效维护等方面的资金支持。三是鼓励引导各地政府拓展融资渠道,明确“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垃圾治理,实现共治共享。

3.加强宣教引导,发挥农民主体作用。一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宣传栏、宣传条幅、环保漫画等形式,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宣传。二是开展科普教育,在乡(镇)、村的中小学校定期开展环卫常识教育,大力宣传科学、卫生、环保、垃圾分类等方面的知识,用以小带大的方式,引导促进广大农民转变传统思想观念,改变不良生活习惯,增强农民的环保卫生意识。三是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大力开展村庄清洁行动,组织广大群众开展环境卫生大扫除,调动农村居民共同参与村庄清洁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政策情况

近年来,国家启动实施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先后安排云南22个畜牧大县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和6个非畜牧大县中央预算内农业投资项目。2020年6月23日,农业农村部对有申报意愿且符合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条件的县进行了摸底调度。明确要求将有申报积极性和组织实施能力强的非畜牧大县整县推进项目需求上报农业农村部,按要求,2020年6月25日,我厅已将香格里拉市等68个非畜牧大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需求上报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步工作中,省农业农村厅将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建立完善村庄保洁长效机制,大力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认真指导香格里拉市等非畜牧大县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实施前的摸底调研工作,待国家下达控制数后能及时组织申报,积极争取国家项目支持。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6月29日

(联系人及方式:韩敏 0871-65749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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