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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云南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604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农业农村厅环境资源处       2020-08-10 11:04:05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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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农办函〔2020〕89号

关于对云南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0604号建议的答复

张世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秸秆综合利用扶持力度的建议》(第0604号)已收悉,经认真研究并征询省能源局等部门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云南省秸秆综合利用主要工作情况

(一)建立全省秸秆资源台账系统

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农作物秸秆资源台账建设工作的通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建立国家、省、市、县四级秸秆资源台账系统,组织全省129个县市区,深入农户和市场主体开展秸秆资源产生、利用情况抽样调查,建立了2018年、2019全省秸秆资源台账。

(二)强化地方政策创设

一是制定发展规划。省农业农村厅与发展改革委联合制定出台了《云南省“十三五”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明确了全省“十三五”发展目标、重点领域、主要任务及保障措施等。二是纳入全省生态文明考核指标体系。《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实施办法》将秸秆综合利用列入《绿色发展指标体系》考核指标。三是完善扶持政策。省人民政府及省级行业部门出台的《关于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云南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云南省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作战方案》《云南省特色农产品质量提升行动任务分解方案》等文件都将秸秆综合利用列入重要考核指标,着力将秸秆综合利用融入生态全省农业绿色发展、农业染污治理攻坚战等农业农村重点工作。四是制定年度实施方案。省农业农村厅制定下发了2019年度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督促指导各州市完成年度秆综合利用开发建设方案。

(三)推进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建设

农业农村部自2019年以来,扶持我省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7个,隆阳、寻甸、武定、新平、景谷、宾川等县区开展项目试点后,秸秆利用率达到95%或比上年提高5个百分点,着力提升秸秆县域全量化利用,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县域典型模式。

二、关于秸秆综合利用农机具购置补贴支持政策情况

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中,已对农民购买使用秸秆还田及秸秆综合利用机具给予适当补贴。同时,云南省农机推广部门积极响应国家“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部署要求,积极探索开展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和机具推广工作,引导农户科学利用秸秆,提升秸秆综合利用效益。

三、关于秸秆生物质发电支持政策情况

秸秆生物质发电属于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国家支持生物质发电项目发展,给予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但近年来,我国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行业快速发展,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出现大量缺口。截至目前,2018年1月底前全部机组完成并购的生物质发电项目才能申请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其后投产项目国家未明确申报时间。截至目前,国家能源局尚未出台2020年生物质能发电项目建设方案。省能源局建议,待国家明确2020年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方案后,支持企业依法依规做好生物质发电项目发展工作。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厅将按照国家、省秸秆综合利用政策要求,进一步加大对勐海县的工作指导力度,在项目和资金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支持。(审核人:冯卫庆)

附件:1.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反馈表

2.建议、提案面商登记表

3.建议、提案办理情况清单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7月14日

 

06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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