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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云南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728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农业农村厅环境资源处       2020-08-10 11:17:31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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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农办函〔2020〕86号

关于对云南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728号建议的答复


格桑朗杰等2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请求实施云南涉藏工作重点州市生态限制开发县农村“五大员”全覆盖工程的建议》(第0728号)已收悉,结合我厅职能职责,经认真研究,现就建议中涉及的农村保洁员内容答复如下。

一、关于农村保洁员相关政策情况

2018年5月,省委、省政府出台的《云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明确:“在建立村庄保洁和垃圾清运收费制度的基础上,设立村庄保洁公益岗位,稳定保洁队伍,并优先安排建档立卡贫困对象担任村庄保洁员。” 根据该方案要求,我厅制定的《云南省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意见》要求“各县(市、区)通过财政补助、村集体补贴、农户适量付费等渠道筹集资金聘用村庄保洁员,或设立村庄保洁员公益性岗位,确保每个自然村有1名以上村庄保洁员。建档立卡贫困对象能胜任的,应优先考虑。要明确保洁员工作职责、工作范围、监督管理等,确保保洁员履职到位。” 但目前国家及省尚未出台对农村保洁员专项扶持政策及项目资金。

二、德钦县农村保洁员落实情况

我厅高度重视包括德钦县在内的涉藏工作重点州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在项目、资金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督促指导迪庆州制定出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及农村保洁员等相关制度,并由州、县两级具体抓好落实。

目前,德钦县所属的477个自然村全部都有1名以上保洁员,覆盖率达到100%。同时,积极支持德钦县深入实施 “厕所革命”等项目,2019年以来,共落实项目资金239万多元,建设推广卫生厕所1.22万座,68个行政村村委会所在地修建了无害化卫生公厕。

下一步,我厅将积极向省政府报告建议,加大省级财政投入,努力争取对村庄保洁员安排专项补助资金。同时,继续支持德钦县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助力生态限制开发县生态环境保护和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审核人:冯卫庆)

附件:1.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反馈表

2.建议、提案面商登记表

3.建议、提案办理情况清单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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