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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政协云南省十二届三次会议第0370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农业农村厅对外合作交流处       2020-08-20 10:01:00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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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

 

关于对政协云南省十二届三次会议

120300370号提案的答复

 

肖涛、杨丽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请求给予境外农业合作示范区政策支持的建议》(第120300370号)已交由省农业农村厅会同中国人民银行昆明市中心支行和地方金融管理局办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制定出台省级境外农业合作示范区支持政策,给予境外农业合作示范区甘蔗种植农户境内同等良种补贴,境外甘蔗种植企业贷款贴息、免息等政策支持”的情况

    (一)关于制定出台省级境外农业合作示范区相关支持政策的情况

    近年来,为主动服务和融入“一带一路”倡议,支持云南农业企业“走出去”到周边国家开展辐射中心跨境农业合作,我省制定出台了系列相关支持政策,促进中缅经济走廊和境外农业合作示范区建设。2016年,省政府办公厅发了《关于促进我省农业对外合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要加大对农业对外合作支持力度省商务厅出台了《云南省加快对外投资合作的指导意见》,8个东南亚、南亚国家明确为优先开展投资合作的国别,明确省级“走出去”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对外农业合作开发,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农业对外投资合作企业给予资金扶持。2017年,省财政厅联合省商务厅、禁毒委员办出台了《云南省境外罂粟替代种植发展资金管理办法》,鼓励和支持云南省及各地各类有实力的国内企业到缅甸、老挝北部开展罂粟替代种植;今年省财政厅拟联合省商务厅印发《云南省“走出去”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重点支持促进对外投资合作健康有序发展、重点企业“走出去”、推动国际产能合作,培育“走出去”重点市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支持有实力、有技术、有资本的企业走出去开展国际产能合作2018年,省农业农村厅按照农业农村部的安排部署,在充分征求云南农业对外合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印发了《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支持省级境外农业合作示范区和农业对外开放合作试验区建设的实施办法(试行)》,对通过考核认定的省级“两区”,优先推荐参选中央农业建设投资计划农业“走出去”支撑工程、国家级或省级经贸合作园区、农业农村部国家级“两区”建设评选;优先推荐纳入云南省农业“走出去”重点项目储备库,省级农业对外合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能职责予以相应支持。2019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辐射中心建设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发展实施方案》,协调推进各金融机构解决人民币跨境结算问题。

   (二)关于给予境外农业合作示范区甘蔗种植企业贷款贴息、免息等政策支持的情况

    1.2006年开始,云南省财政厅会同云南省商务厅统筹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用于鼓励和支持包括临沧南华原料发展有限公司在内的云南省及各地各类有实力的国内企业到缅甸、老挝北部开展罂粟替代种植,发展替代产业,共计安排125亿元。从2017年开始,省级配套安排专项资金共计2.85亿元,其中包含对企业境外替代种植的贷款给予一定的贴息补助

    2.2016年到2019年,云南省财政厅统筹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8203万元,重点支持促进对外投资合作健康有序发展、重点企业“走出去”、推动国际产能合作等方面。2016年到2020年,云南省财政厅安排云南省商务厅“实施走出去发展资金”8851万元,重点用于培育“走出去”重点市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支持有实力、有技术、有资本的企业走出去寻找市场、资源、合作伙伴,带动劳务输出、商品出口,培育一批有实力的国际化企业,推动国际产能合作。其中包含对境外农业合作示范区在内的企业“走出去”给予一定的贴息补助

    (三)关于给予境外农业合作示范区甘蔗种植农户境内同等良种补贴的情况

    经省农业农村厅请示农业农村部意见,给予境外农业合作示范区甘蔗种植农户境内同等良种补贴的审批权限在国家层面按照《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下达广西云南两省区2020-2022年糖料甘蔗生产良种良法推广补贴资金的通知》要求,该项补贴资金适用于广西云南两省区境内糖料甘蔗生产良种良法推广蔗不能延伸补贴境外农业合作示范区甘蔗种植农户。对此,我厅切实组织临沧市农业农村局于今年6月向农业农村部申报临沧南华糖业有限公司国家级境外农业合作示范区建设项目,争取农业农村部将省级示范区认定为国家级示范区、给予相关政策和资金支持。

    二、关于“协调推动与缅甸金融互通政策、解决无法实现人民币跨境结算问题”的情况

   (一)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会办意见

云南周边国家政治环境复杂多变,经济金融发展相对滞后,境外央行人民币使用存在一定限制,目前缅甸的中资银行均在仰光设立分行,在延边地区没有设立机构。近年来,为促进双边本币结算业务发展,人民银行积极与缅甸中央银行沟通,收到缅方的积极回应和访问邀请,2017年9月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代表团首访缅甸,与缅甸中央银行进行了首次金融合作会谈;2019年滇缅双方央行成功实现了互访,9月昆明中心支行应邀出访缅甸央行,双方就人民币跨境使用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通过向缅方宣讲跨境人民币结算政策,一定程度消减了缅方对人民币结算的担忧,并表露出在推进双边本币结算方面的积极态度;12月邀请缅甸央行到访昆明中心支行,双方进一步就重点关注的本币结算问题深入交换了意见,为后续解决双方本币结算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双方贸易便利化提供了有效途径,进一步夯实了深化双方金融合作的基础。

   (二)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会办意见

    一是积极争取国家支持,进一步加强曼德勒与云南的区域性金融合作,拓宽合作领域,丰富合作形式;支持云南省银行金融机构与曼德勒银行金融机构开展业务合作,为经贸投资和边民互市提供金融服务;支持两国两地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在曼德勒和云南互设金融机构。二是积极推动富滇银行“走出去”落实中央和我省有关部署要求,多渠道搭建云南省与曼德勒金融合作渠道和平台,加强沟通交流,支持富滇银行与缅甸有关银行共同建立中缅合资银行,建设中缅金融合作的新模式。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下步,一是省农业农村厅将继续按照现行境外农业合作示范区相关支持政策持续优先推荐境外农业合作示范区参选中央农业建设投资计划农业“走出去”支撑工程、国家级经贸合作园区建设评选优先推荐将境外农业示范区纳入云南省农业“走出去”重点项目储备库,省级农业对外合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能职责予以相应支持二是人行昆明中心支行将继续加强与周边国家的沟通与合作,推动政策协商、信息互换、人员交流等协作机制建设,鼓励并支持境内金融机构加强与境外金融机构的沟通交流,拓展跨境金融合作空间;三是建议临沧市今后继续关注境外农业合作示范区相关支持政策,做好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衔接,提醒相关企业及时关注“阳光云财一网通”发布信息,积极争取相关政策和资金支持。

 

附件:1.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咨询意见表

      2.建议、提案面商登记表

      3.建议、提案办理情况清单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0819

联系及电话:省农业农村厅刘庆生,0871-65652960

 

 

抄送:省政协提案委、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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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肖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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