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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云南省第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573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农业农村厅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       2020-08-24 16:50:28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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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                                             

 

对云南省第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573号建议的答复

 

田成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如何搞好美丽乡村建设的建议》(0573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9年以来,云南省坚持把美丽作为重大事业来干、把美丽作为重要民生来办,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美丽乡村创建工作。将美丽乡村创建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行动,作为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实践,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美丽云南的具体抓手。通过不断努力,乡村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村民的卫生健康意识普遍增强,长效管护机制不断完善,“有新房有新村有新貌有新人”在云南农村正逐步呈现,美丽乡村正成为美丽云南的一张靓丽名片。

一、美丽乡村创建和评定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2019年11月,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云南省美丽乡村评定工作方案》为开展美丽乡村创建和评定提供了行动指南和工作遵循二是129个县级单位(含阳宗海管委会)共申报各级美丽村庄1485个,其中推荐为省级的184个村庄。三是2019年,全省共评定美丽村庄664个(覆盖自然村5061个),其中省级美丽村庄87个、州市级211个、县级366个四是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评定为省级美丽村庄的87个村进行统一授牌。省财政安排6310万元奖补资金,对87个省级美丽村庄给予了一次性奖补(行政村80万元/个、自然村30万元/个)2019年度,全省评定出来的各级美丽村庄类型多样,各具特色,在反映我省农村建设水平的同时,示范引领效果明显,为建设美丽乡村提供可学习、可借鉴、可推广的经验模式。通过美丽乡村创建和评定工作的开展,进一步提升了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让美丽乡村成为美丽云南的重要组成部分。五是做好美丽乡村宣传工作,让全社会了解美丽乡村建设情况,今年6月,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商省政府新闻办,以“美丽云南乡村行”为主题,对7个州(市),9个县(市、区)的11个美丽村庄集中采访报道。六是将美丽乡村创建结果转化为区域内可学习、可借鉴、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在全省全省9个一类县、31个二类县选树一批美丽乡村示范村。目前80个示范村已制定问题清单和工作清单,正有序推进提升工作。

二、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您在建议中提出的四个方面的问题,我们将在下步工作中有针对性的进行改进和完善。

(一)提高认识、紧盯目标。省农业农村厅将把美丽乡村评定和美丽乡村创建紧密结合,充分考虑全省各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分步骤、分层次推进美丽乡村创建工作。在美丽乡村评定工作中,进一步通过改善村容村貌,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对相关指标进一步细化完善,把美丽乡村创建转化为建设中国最美丽省份的重要抓手。同时,加强宣传发动,提高认识,抓住重点,充分动员各方力量参与美丽乡村创建,积极营造社会参与、全民动手共建美丽家园的氛围。

(二)突出重点、规划先行。按照村庄规划建设要求,突出坚持科学规划,结合地理优势、产业发展、群众实际需要等,制定合理的村庄规划。省农业农村厅将积极同省自然资源厅对接,加快推进全省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引导各地学习借鉴临沧市开展的“万名干部规划家乡行动”经验做法。并把村庄规划内容纳入美丽乡村评定的考核指标之一。

(三)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美丽乡村创建工作由各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省农业农村厅作为省级牵头部门,我们将积极发挥牵头作用,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各尽职责,合力推动美丽乡村建设。

(四)加大投入、示范带动。省农业农村厅按照职能,依托产业扶贫、“绿色食品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厕所革命”、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具体项目,结合美丽乡村创建工作,积极协调加大财政投入,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持续开展。

感谢您对全省美丽乡村创建工作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希望您农业农村工作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

 

附件:1.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反馈表

       2.建议、提案面商登记表

       3.建议、提案办理情况清单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8月17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省农业农村厅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 0871-65749519)

 

 

 

 

 

 

 

附件1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反馈表

代表姓名

田成有

建议编号

0573

建议标题

关于如何搞好美丽乡村建设的建议

承办单位名称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对办理建议、批评和意见结果的情况反馈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我在云南省第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如何搞好美丽乡村建设的建议》(第0573号),交由省农业农村厅办理。

主办单位省农业农村厅明确了相关处室和负责人进行办理,对我提出的相关建议和我进行了电话沟通,对美丽乡村创建和评定工作进行介绍,对我建议中提出的几个方面的问题就行了安排布置,我对办理意见表示满意。

 

代表签名:

2020817日  

备注

请代表收到建议答复件后1个月以内,将此表邮寄(发邮件、传真)至省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代表议案建议处。邮寄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滇池路166号省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代表议案建议处,邮编:650228;联系电话及传真:0871—63996715;邮箱:ynyajy@163.com

 

 

附件2

建议、提案面商登记表

建议编号: 0573  

标题

关于如何搞好美丽乡村建设的建议

承办单位名称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经办人

河流

职务

一级主任科员

 

 

面商

情况

2020813日,省农业农村厅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负责人与我就《关于如何搞好美丽乡村建设的建议》(第0573号)进行电话沟通交流,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和建议办理情况,并将《建议》答复情况报我审视。

代表

委员

意见

对面商情况和办理意见表示满意。

 

 

代表签名:

2020817

 

说明:1.承办单位对代表、委员采取面商方式沟通的,均需规范填写此表。

2.登记完毕后,由承办单位负责报送省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代表议案建议处(电话及传真:0871—63996715或省政协提案委办公室(电话:0871—63997058)或省政府办公厅议案处(电话及传真:0871—63632884)。

 

附件3

建议、提案办理情况清单

建议         单独办理     分办¨

提案¨              主办¨  协(会)办¨

标题

关于如何搞好美丽乡村建设的建议

承办

单位

省农业农村厅

承办人

河流

是否

开展

调研

(调研简况)

对昆明市、曲靖市、玉溪市等11个州(市)、30个县(市、区)中的41个省级美丽村庄开展了专题调研。

 

 

协商

方式

面商

其他方式

(具体说明)

电话沟通听取意见建议,书面征求意见

办理结果分类

A

B

 

C

 

办理结果是否公开

公开

不公开

 

A类件

成果

转化

情况

一是采纳建议内容,统筹工作机制,将村庄规划内容纳入美丽乡村评定指标统一考核。二是结合美丽乡村创建工作,积极协调加大财政投入,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持续开展。

B类件

承诺

情况

承诺事项及

时限

 

责任单位

 

注:1.A类件成果转化情况:采纳意见、建议出台的政策、文件,解决的实际问题。

2.B类件承诺事项及时限:复文中承诺解决和落实的具体内容及完成时限。

3.责任单位:作出承诺事项的承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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