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公开
对云南省第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0649号建议的答复
陈群等2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香格里拉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的建议》(第0649号)已交由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共同办理,经认真研究,现结合农业农村厅职责答复如下: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将云南建设成为中国最美丽省份,围绕乡村振兴战略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组织开展了美丽乡村创建工作,在评定指标中,包含了村内户外道路建设的相关要求。2019年,全省评定出664个美丽村庄。其中,迪庆州香格里拉市三坝纳西族乡白地村评定为州市级美丽村庄。2020年度美丽乡村评定工作已经启动,省农业农村厅将以美丽乡村创建为契机,指导香格里拉市加大投入,对已评定的美丽村庄进行提档升级的同时,鼓励建设成效较好的村庄参与美丽乡村评定,在区域内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和推动全民参与,实现共建共治共享。
下一步,省农业农村厅将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指导香格里拉市农业农村部门协调当地相关责任部门和乡镇政府,在抓好“三清一改一提升”的同时,加强对县城、乡镇街道、公路、铁路、河道沿线的垃圾治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稳步提升市容市貌。
感谢您对涉藏工作重点州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提出了宝贵的建议,同时,希望你们对农业农村工作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
附件:1.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反馈表
2.建议、提案面商登记表
3.建议、提案办理情况清单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8月17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省农业农村厅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 0871-65749519)
附件1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反馈表
代表姓名 |
陈群 王溪娟 |
建议编号 |
0649 |
||||
建议标题 |
关于加大香格里拉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的建议 |
||||||
承办单位名称 |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
||||||
对办理建议、批评和意见结果的情况反馈 |
|||||||
满意 |
|
基本满意 |
|
不满意 |
|
||
对 改 进 办 理 工 作 的 意 见 和 建 议 |
我们在云南省第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大香格里拉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的建议》(第0649号),交由省农业农村厅办理。 省农业农村厅明确了相关处室和负责人进行办理,对我们提出的相关建议和我进行了电话沟通,我们对办理意见表示满意。 代表签名: 2020年8月17日 |
||||||
备注 |
请代表收到建议答复件后1个月以内,将此表邮寄(发邮件、传真)至省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代表议案建议处。邮寄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滇池路166号省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代表议案建议处,邮编:650228;联系电话及传真:0871—63996715;邮箱:ynyajy@163.com。 |
附件2
建议、提案面商登记表
建议编号: 0649
标题 |
关于加大香格里拉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的建议 |
||||
承办单位名称 |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
||||
经办人 |
河流 |
职务 |
一级主任科员 |
|
|
面商 情况 |
2020年8月13日,省农业农村厅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负责人就《关于加大香格里拉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的建议》(第0649号)和我们进行电话沟通交流,经办人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和建议办理情况,并将《建议》答复情况报我们审视。 |
||||
代表 委员 意见 |
对面商情况和办理意见表示满意。 代表签名: 2020年8月17日 |
说明:1.承办单位对代表、委员采取面商方式沟通的,均需规范填写此表。
2.登记完毕后,由承办单位负责报送省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代表议案建议处(电话及传真:0871—63996715)或省政协提案委办公室(电话:0871—63997058)或省政府办公厅议案处(电话及传真:0871—63632884)。
附件3
建议、提案办理情况清单
建议√ 单独办理¨ 分办√
提案¨ 主办¨ 协(会)办¨
标题 |
关于加大香格里拉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的建议 |
|||||||||||||
承办 单位 |
省农业农村厅 |
承办人 |
河流 |
|||||||||||
是否 开展 调研 |
是 (调研简况) |
对昆明市、曲靖市、玉溪市等11个州(市)、30个县(市、区)中的41个省级美丽村庄开展了专题调研,在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检查的同时,对县城、乡镇街道、公路、铁路、河道沿线的垃圾治理情况进行问题排查和督促整改。 |
否 |
|
||||||||||
协商 方式 |
面商 |
√ |
其他方式 (具体说明) |
电话沟通听取意见建议,书面征求意见 |
||||||||||
办理结果分类 |
A类 |
√ |
B 类 |
|
C 类 |
|
办理结果是否公开 |
公开 |
√ |
不公开 |
|
|||
A类件 成果 转化 情况 |
采纳建议内容,结合“三清一改一提升”的同时,加强对县城、乡镇街道、公路、铁路、河道沿线的垃圾治理问题排查和督促整改工作。 |
|||||||||||||
B类件 承诺 情况 |
承诺事项及 时限 |
|
||||||||||||
责任单位 |
|
注:1.A类件成果转化情况:采纳意见、建议出台的政策、文件,解决的实际问题。
2.B类件承诺事项及时限:复文中承诺解决和落实的具体内容及完成时限。
3.责任单位:作出承诺事项的承办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