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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云南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532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农业农村厅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       2020-09-01 17:21:40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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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昆明市开展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建议》(第0532号)已交由省农业农村厅会同省自然资源厅办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严格监管体系,做好农村宅基地乡镇审批工作和日常监管工作

今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正式实施,其中农村宅基地审批权限由之前的县级人民政府调整到乡镇人民政府,农业农村部门、自然资源部门负责行业管理和指导。同时,宅基地违法用地查处职责由之前的县级自然资源部门调整到县级农业农村部门。今年3月,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联合转发了《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农经发〔2019〕6号)文件,对农村宅基地乡镇审批工作作出安排部署。由于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刚接手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管理队伍未能及时加强,部分县(市、区)党委政府重视不够等多种原因,截至今年6月底只有13个县开展了农村宅基地乡镇审批管理工作,受理申请4640件,审批910件。据了解,全国大部分省区也是这个状况。针对这一问题,省农业农村厅及时组成调研组,对已经开展相关工作的易门、姚安、牟定、景谷4个县进行了调研,了解、掌握了开展宅基地乡镇审批工作和宅基地日常监管工作的经验做法。根据调研情况,省农业农村厅及时草拟了《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建立联审联管机制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征求了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委编办、省司法厅、省公安厅和各州市及部分县市的意见。7月29日,《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建立联审联管机制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云农经〔2020〕5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已正式印发各州市。

《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农村宅基地管理中各级各部门职责,并明确要求“确保2020年10月底前实现乡镇审批管理工作全覆盖”。《指导意见》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建立农村宅基地联审工作机制,尽快开展农村宅基地乡镇审批工作;要求各县(市、区)要建立农村宅基地联管(包括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农村宅基地日常监管和违法查处工作。

二、关于加强规划建设,提升农村村民居住品质

按照《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统筹推进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省自然资源厅认真组织做好村庄规划编制相关工作。一是印发《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的通知》,明确我省村庄规划工作的目标和要求。二是启动全省县(市)村庄布局规划,完成全省规划分类工作,开展全省村庄规划编制摸底评估,研究起草《云南省“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指南》。三是实施古茶山(园)保护及周边村庄规划编制试点工作。四是在《指导意见》中,进一步强调了“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加快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颁证进度”的各项要求。

下步工作中,省自然资源厅将总结村庄规划试点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云南省“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指南》,指导昆明市及其他地区做好村庄规划编制工作,通过规划统筹农村宅基地管控要求,严格落实“一户一宅”,切实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提升。

三、关于加大引导力度,做好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

农业农村部于2019年9月底印发了《农业农村部关于积极稳妥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的通知》(农经发〔2019〕4号)。鉴于盘活利用工作涉及面广,需足够的人财物力和时间精力,我省尚未全面部署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指导意见》中,要求“在全面加强农村宅基地规范管理的基础上,各地要积极研究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的可行办法,有序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试点示范工作”。省农业农村厅将加大对昆明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特别是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的指导力度,在有条件的部分县乡先行开展盘活利用试点工作。

四、关于先行先试,把昆明市1-2个县列为国家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县

按照农业农村部的工作部署,目前第二轮国家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县名额尚未确定(预计每个省试点县名额为2-3个),确定方式也尚未明确。6月30日,中央深改委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了《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方案》,正式方案即将印发。省农业农村厅将积极对接昆明市农业农村局,力争在昆明市确定一个试点县。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和全省各级、各界的联系,共同促进我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规范化发展。感谢您给我们提出的中肯建议,殷切希望今后继续对我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建议。

 

附件:1.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反馈表

2.建议、提案面商登记表

3.建议、提案办理情况清单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8月19日

 

(联系人及电话:吴红 0871-65653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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