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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云南省十二届三次会议第0661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农业农村厅环境资源处       2020-09-10 15:22:59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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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艳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补短板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力度的建议》的提案(第0661号),已交由省农业农村厅会同省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研究办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云南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对我省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的调研深入,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分析深刻,建议很好,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对我们进一步做好相关工作具有很大的帮助和指导。

一、基本情况

(一)主要成效

自2018年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3年行动以来,全省以加强村庄规划管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厕所革命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长效管护机制基本形成。截至5月底,全省129011个自然村中,已有105228个自然村达到农村人居环境1档标准,占比为81.57%;708个传统村落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居全国第2位。目前,全省初步构建了涵盖农村“厕所革命”、垃圾污水治理、村庄规划等重点任务的政策体系,并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以县(市、区)为单位划分为3类,制定出台农村人居环境1档标准,将其纳入贫困退出标准和脱贫成果巩固要求等。

一是村庄规划管理取得新进展。截至目前,全省共完成65个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与审查,占比为50.38%。1700个省级规划建设示范村、2033个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新村和615个中国传统村落的档案建立及保护发展规划编制、审查和上报。开展47个古茶山(树)资源周边村庄规划编制。90.54%的行政村已完成村庄规划编制。

二是农村“厕所革命”取得新突破。 3年来,通过实施农村厕所革命3年行动计划,全省行政村村委会所在地公厕实现全覆盖;一类县无害化卫生户厕覆盖率达87.46%,较2018年提高18个百分点;二类县农村卫生户厕覆盖率达83%;三类县卫生厕所覆盖率稳步提升。建立农村改厕技术指导员制度,设置指导员1.94万名。

三是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取得新提高。“城乡一体化集中处理”和“源头减量就近处理”相结合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模式推广面不断扩大,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不断完善。截至目前,91%的乡镇镇区和92%的村庄对生活垃圾进行收集处理,录入国家信息系统非正规垃圾堆放点销号率达92.6%。其中一类县44个乡镇镇区、2500个以上村庄实现生活垃圾全收集全处理;二类县270个乡镇镇区、2万个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治理,处理率达99%;三类县乡(镇)镇区、村庄生活垃圾乱堆乱放情况明显改善。

四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取得新成效。目前,全省共完成3416个行政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占“十三五”任务数的87.25%。62%的乡镇镇区对生活污水进行收集处理,27.8%的行政村有污水处理设施,92%的自然村生活污水乱排乱放得到管控。

五是村容村貌提升迈出新步伐。全省村庄清洁行动持续开展,清理农村生活垃圾178.6万吨,清理村内沟塘淤泥88.4万吨,清理村内残垣断壁18.1万处,94.98%的自然村闲置土地得到绿化,村容村貌明显改善。河湖“清四乱”行动有序推进,摸底排查“四乱”问题1828件,销号处理1781件、销号率97.43%。

六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迈上新台阶。乡镇公路通畅率达100%,行政村通硬化路达99.97%。农村供电可靠率达99.748%、综合电压合格率达99.075%,乡村户均配电容量达到2千伏安以上。行政村固定宽带和4G网络覆盖率达100%,自然村4G网络覆盖率达80%。

七是典型示范取得新突破。澄江市、大理市、腾冲市、石屏县被列为国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县;澄江市、宾川县、大姚县、弥勒市被列为国家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安宁市、澄江市被确定为全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明显激励县;评定了664个美丽村庄,其中省级87个、州(市)级211个、县级366个。创建国家级农村人居环境示范县3个、省级示范县23个、省级示范村300个,涌现出一批如临沧鲜花盛开的村庄、普洱民族特色村庄、红河农旅融合村庄、腾冲“五美一最”村庄等不同类型、不同水平,有亮点、可复制的美丽宜居乡村。

(二)主要工作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统筹谋划。云南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系列会议精神,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纳入全省发展全局,通盘考虑、系统部署,着力把云南建设成为中国最美丽省份。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多次作出批示指示,省委十届七次全会和省委常委会会议等各种会议上先后多次研究部署,2019年云南省《政府工作报告》作了专题安排,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现场会议,对重点任务进行安排部署。成立由省委副书记任组长、分管副省长任副组长的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细化各成员单位职责。建立省级有关部门联席会议机制,协同推进各项工作。全省各级均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机构和工作机制,形成省负总责、市县主责、乡镇主事、村组主体、农民主角的责任落实机制。

二是加强顶层设计,强化政策支撑。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重要内容,明确“基本解决村庄私搭乱建和环境脏乱差”等问题,实现“有新房有新村有新貌”,村庄环境基本干净整洁有序,村民环境卫生与健康意识普遍增强,人居环境明显改善,长效管护机制基本形成行动目标,按照基层党建与环境整治相结合、村庄规划与基础设施建设相结合、农村改厕与污水治理相结合、垃圾处理与村庄清洁相结合、宣传发动与村规民约相结合的原则,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不断深入。大力开展美丽乡村创建,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明确用3年时间建成1万个美丽乡村的目标要求,引领带动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加快推进。省农业农村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等部门制定一系列专项方案、技术规则、评估办法等,组织开展省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督导,成立各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家组,加大技术培训力度。各地区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细化整治举措。全省初步构建涵盖村庄规划、垃圾污水治理、农村厕所革命等重点任务的政策体系,建立信息调度、跟踪问效、联络协调、考核评估等工作运行机制。

三是坚持因地制宜,强化分类指导。坚持分类指导、先易后难,分区域、分类型、分重点梯次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按照中央要求,将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以县(市、区)为单位划分为3类,其中,一类县9个、二类县31个、三类县89个;制定农村人居环境分档标准,以自然村为单位划分为3档,并将一档标准纳入全省脱贫攻坚巩固提升要求。实施“菜单式”梯次推进整治模式,按照不同档次村庄标准,查找差距短板,制定问题清单、工作清单,按照清单推进整治工作。

四是聚焦重点任务,强化工作落实。组织开展村庄布局规划、行政村总体规划、自然村建设规划、村土地利用规划等编制成果数据收集、整理统计和评估,积极推进“多规合一”村庄规划编制。因地制宜推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模式和技术,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示范。编制云南省地方标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试行)》,启动全省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工作,建设云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填报平台。积极推进“城乡一体化集中处理”和“源头减量就近处理”相结合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模式,加快建立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工作。大力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制定《农村“厕所革命”实施方案》《农村厕所改建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农村厕所摸底调查,严把技术模式、产品质量、施工质量等“十道关口”,建立完善农村厕所台账,开展厕所改建问题大排查,全省共排查公厕18974座、户厕1806156座,分别排查出问题3706个、130957个,分别制定整改措施3246条、63757条。

五是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农民主体意识。组织开展省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督导1次、培训5次。建立群众举报投诉、接访、处理制度等反馈机制。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纳入边疆党建长廊“四位一体”(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建设试点项目。组织各级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纳入村民自治重要内容,探索建立农户付费制度,采取以工代赈、以奖代补等方式,动员群众参与运行管护,提高农民参与整治、参与监督、参与管护的积极性。

二、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

目前,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总体进展良好,但对标对表中央要求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目标,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是财政资金投入不足。部分州(市)、县(市、区)财力困难,农村改厕配套补助标准偏低,资金项目整合、支持方面聚焦不够,户厕粪污治理和后续管护缺乏经费保障。

二是农村改厕质量有待提升。部分改建厕所未严格按照技术指南进行,有的厕所化粪池密闭性不够、无害化处理效果不佳,对厕所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后期管护造成一定困难。

三是村庄规划需进一步加强。全省90.45%的行政村已完成村庄规划编制,但县域村庄布局规划编制较为滞后,仅15个县(市、区)完成编制且符合相关要求,其余县(市、区)还处于推进阶段。

四是长效管护机制有待完善。农村改厕不同程度存在“重建轻管”现象,部分地区厕所改建和粪污收集、储运、资源化利用及后期管护存在脱节现象,农村公厕管理制度不完善,卫生保洁不及时。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全面压实各级责任。各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进一步完善制度、明确职责、优化机制、实化责任,强化部门间协同配合,形成高效有序的工作合力。加强督促检查,坚持每月一调度、每季度一通报,对进度快、质量优、群众满意度高的地区通报表扬,对进度滞后、效果较差的地区通报批评、及时约谈,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严肃追责问责。

二是全力推进各项重点任务。坚持实事求是,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一、二、三类县目标任务,分类指导各地区全力推进各项重点任务。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因地制宜选择合适的改厕技术和模式,加强后期管护,充分激发农户参与厕所改建的主动性、积极性,避免政府大包大揽。扎实推进畜禽粪污入坑工作,全面整改村庄内畜禽粪污未入坑问题,鼓励在村庄集中养殖区内集中养殖。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因地制宜采取卫生填埋、堆肥或建设小型垃圾焚烧设施等方式,分类处理生活垃圾,推动源头减量,减少治理成本。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统筹推进改厕和污水治理设施建设,把治理厕所粪污纳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重点内容。持续推进村容村貌提升,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发动农户清理院落、圈舍杂物,开展房前屋后沟塘清淤疏浚,清除积存垃圾,清扫畜禽粪便,建立健全村庄保洁和垃圾清运处理收费制度,稳定村庄保洁队伍。坚持规划先行,加快编制县域村庄布局规划,动员群众参与编制规划,引导群众遵守规划,依法从严管理实施规划。

三是严格监督考核和问题整改。逐级明确工作任务目标,明确责任主体,落实工作责任,切实把地方政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责任落到实处。实行每月一调度、每季度一通报、每年一考核,督促对各地区落实的年度目标任务。完善考核体系,将考核评估结果统筹纳入地方政府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用好监督执纪问责手段,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要严肃追责问责。狠抓问题整改。针对2019年考核评估发现问题、各类检查排查指出问题,梳理问题整改清单,督促各地区举一反三,逐一整改销号,不搞大而化之的漠视问题,不搞不负责任的回避问题,不搞击鼓传花式的掩盖问题,确保工作务实、过程扎实、结果真实。

四是加大资金投入保障。持续加大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投入力度,强化农村厕所改建和管护、垃圾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提升等方面资金保障。充分发挥中央资金的作用,引导地方各级财政加大投入。发挥政策性金融机构的作用,加大信贷资金支持力度,进一步拓宽资金来源。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形式,推动市场主体加大对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收集处理等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的投入。财政部门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优化资金支持方式,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形成多干的多支持、少干的少支持的鲜明导向。

六是抓牢典型示范。深入学习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持续开展美丽村庄评定工作,充分发挥“以评促建”作用,大力宣传可复制可推广的美丽村庄,坚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红黑榜”制度,选树典型、鼓励先进,曝光问题、鞭策后进,不断激发群众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内生动力。

七是广泛宣传发动。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及时曝光突出问题。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与乡风文明建设、青春文明行动、文明村镇、文明家庭、最美家庭创建等工作有机结合,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关心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工青妇等群团组织优势,因地制宜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引导农民群众主动参与整治活动。积极发动组织群众投工投劳,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活动,形成“共谋、共建、共管、共享”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新局面。

下一步我们还将认真研究学习您的提案,并把相关内容在今后研究制定有关文件中加以吸收运用,并指导好各地区抓好工作落实。再次感谢您对云南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关心关注,并恳请你们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和帮助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宝贵意见建议。(审核人:冯卫庆)

 

附件:1.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2.建议、提案面商登记表

3.建议、提案办理情况清单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8月31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云南省农业农村厅环境资源处,65652139)

对政协云南省十二届三次会议第0661号提案的答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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