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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云南省第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153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农业农村厅环境资源处       2020-09-10 16:31:32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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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文林等3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资金投入的建议》(第0153号)已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2018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明确从2018年至2020年推进我省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等重点任务,要求建立省、州(市)和县(市、区)三级政府共同投入机制。2018年以来,累计投入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600多亿元,重点用于支持农村“厕所革命”、农村危房改造、农村公路建设、农村公益事业、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传统村落保护、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省级美丽村庄评定奖补等方面。同时,为进一步拓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筹资渠道,省财政厅会同省扶贫办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及资产收益扶贫等工作的通知》(云财脱贫组〔2020〕12号),明确已稳定脱贫的贫困县可适当安排整合资金,用于以村容村貌干净整洁为目标的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但不得用于工程建设或提档升级需求。

关于设立省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资金的问题,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改革的意见》(云政发〔2015〕86号)要求,原则上一个部门设置一项专项资金。同时,由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包括农村厕所、农村垃圾、农村污水、村庄规划等内容,目前分散在不同的部门管理。省级设置统一的农村环境整治资金,将与现行各部门分别管理及相应的专项资金政策目标重复,目前暂不具备设置的条件。

感谢3位省人大代表对加大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投入问题的关注,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决策部署,在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支持政策研究的同时,结合“十四五”规划和乡村振兴规划,认真谋划研究2020年后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特别是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支持力度,强化资金使用绩效和监督管理,切实发挥好财政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保障职能作用。(审核人:冯卫庆)

 

附件:1.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反馈表

2.建议、提案面商登记表

3.建议、提案办理情况清单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7月20 日

(联系人及电话:普小洋 65652736)

关于对云南省第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153号建议的答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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