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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政协云南省十二届三次会议第0391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来源: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0-11-04 17:06:00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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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扶贫办:

政协云南省第十二届三次会议第0391号提案《建立我省贫困地区可持续脱贫机制的建议》已交由省农业农村厅会办。结合我厅职责研究,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一、关于“促进特色资源开发与特色产业的发展”的建议

产业扶贫是稳定脱贫的根本之策,是增强贫困地区造血功能、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长远之计。自脱贫攻坚开展以来,省农业农村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进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各项决策部署,聚焦贫困地区产业发展短板,完善政策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强化督促指导,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精准施策,全省贫困地区因地制宜开展产业扶贫工作,特色资源开发与特色产业发展取得明显成效。

(一)强化产业培育,夯实产业扶贫高质量发展基础。一是加强规划指导。2016年12月制定印发《云南省“十三五”特色产业精准扶贫规划》,2018年6月制定印发《云南省特色产业扶贫三年行动计划》,指导各地尊重产业发展和市场经济规律,坚持因地制宜原则,立足资源禀赋,突出比较优势,既注重传统产业提质增效,也积极培育新兴特色产业。目前,全省共形成26个扶贫主导产业体系。二是开展“一县一业”创建。将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与产业扶贫结合起来,将有发展基础、有优势潜力的贫困县优先纳入全省“一县一业”创建,着力打造贫困地区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标杆,引领带动全省贫困地区特色产业加快转型升级,“县有主导产业、村有产业基地、户有增收项目”的发展格局正加快形成。三是推动乡村产业发展。2019年11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加快乡村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就业的实施意见》,重点发展种养、加工、林业、农村劳务产业、乡村休闲旅游业、民族特色手工业、农村电商产业、乡村新型服务业8类重点产业,推动我省乡村产业加快发展,拓宽农民就业渠道,促进贫困群众稳定脱贫、持续增收。

(二)强化利益联结,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贫作用。一是坚持优先发展壮大龙头企业。2018年8月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促进农产品加工业跨越发展的实施意见》,鼓励农业企业全产业链发展;省财政、工信、农业、林业、商务、招商等6部门联合出台《培育绿色食品产业龙头企业鼓励投资办法》,对投资8大重点产业的企业投资额达10亿、5亿以上的,分别给予10%、5%的一次性奖励。重点做好国家级龙头企业、省级龙头企业新增认定和运行监测工作,2019年,我省13个农业龙头企业被新认定为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全省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达39个,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达842个。二是大力规范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先后印发《关于开展云南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社”专项清理行动方案》《云南省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的若干意见〉的任务清单》《扎实开展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社”专项清理行动“回头看”工作方案》,加强合作社规范管理、提升发展质量、助推脱贫攻坚。三是不断优化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扶贫工作规范“双绑”机制的指导意见》,大力推广“双绑”模式,以订单生产、生产托管、土地流转、股份合作、资产租赁、就业务工等多种利益联结方式为纽带,推动企业绑定合作社、合作社绑定贫困户,进一步提高产业扶贫组织化程度。

(三)强化指导服务,激发内生动力和自我发展能力。一是落实产业发展指导员制度。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部署,从全省贫困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结对帮扶干部、村组干部、县乡农技人员、乡土专家、种养能手、致富带头人、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中遴选聘用产业发展指导员2.86万人,累计到户开展指导服务117.03万次。二是强化农业科技帮扶服务。印发《关于组成贫困县产业扶贫专家组的通知》《关于建立健全产业扶贫技术服务团队的通知》,依托全省各级农业科技队伍,建立436个专家组,与88个贫困县建立了农业科技对口帮扶机制。组建“三区三州”专家服务团,由马铃薯、牧草、花卉3个产业16名专家对口指导迪庆州,茶叶、蔬菜、草果、中药材、中蜂5个产业25名专家对口指导怒江州。三是加大贫困地区培训力度。围绕贫困地区农业主导产业,采用从田间到课堂,从基地到农户的“就近就地”“农学结合”培训方式,共组织88个贫困县开展创业致富带头人和扶贫技能培训19.1万人。依托玉溪大营街社区国家级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举办10期34个产业扶贫培训班,培训贫困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大学生村官共1001人。

(四)强化产销对接,助推贫困地区农产品拓展市场。一是加强产销推介。以“三区三州”为重点,做好产销对接指导服务。积极组织贫困地区农业企业参加各类产销对接活动,2019年,共组织参加8场全国性产销对接活动,在我省承办活动4场,现场签约金额达16.94亿元。帮助迪庆州、怒江州7个贫困县13家企业推介尼西鸡、藏香猪、白藜麦、羊肚菌、松茸、草果、老窝火腿、沧江红米等42种特色优质农产品,推介成果丰硕、宣传效果突出。二是主动对接国内重点市场。以北京新发地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广州江南农产品批发市场、深圳海吉星农产品批发市场、上海西郊国际农产品交易中心为重点,推动我省贫困地区与国内大型农产品营销企业、批发市场、大型超市建立长期稳定供销关系,加强采购信息监测,主动做好产销服务。三是积极拓展电商平台销售渠道。推动线上营销,借助“一部手机云品荟”、京东、淘宝、拼多多等电商平台,多渠道拓宽贫困地区特色农产品营销渠道。与拼多多合作,在泸水市、武定县、大姚县、丘北县、镇康县、隆阳区、宣威市、红河县、芒市、永仁县建设了10个“多多农园”基地。

(五)强化保障措施,提升贫困地区可持续发展能力。一是加大产业扶贫项目资金投入。2018年12月,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云南省产业扶贫工作考核办法》,要求贫困县每年投入产业扶贫项目资金不低于本县财政整合涉农资金的30%。据统计,2019年,全省财政整合涉农资金总额521.87亿元,实际投入产业扶贫项目资金为178.65亿元,比例为34.23%。二是加强典型示范带动。认真做好典型经验总结、示范推广等工作,征集编印《云南省2019年产业扶贫典型案例》,组织全省农业农村系统互学互鉴,怒江草果、昭通苹果等产业扶贫案例成为农业农村部典型范例在全国推广。三是深化贫困地区农村改革。在完成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基础上,2019年5月,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实施意见》,完善了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在农村的土地承包权益保障政策。扎实推进贫困地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省清查核实农村集体资产2420亿元,其中清查核实88个贫困县农村集体资产966.5亿元,为贫困地区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下步工作打算

随着脱贫攻坚战的圆满收官,绝对贫困的问题基本得到解决,但相对贫困的问题仍将长期存在,解决相对贫困的问题核心是要提高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在巩固当前成果、建立可持续长效脱贫机制方面重点要做到“三稳一增”:

(一)稳资金投入。产业项目资金的持续稳定投入,是支撑贫困群众产业增收的重要基础和必要保障。下步,随着“两不愁、三保障”问题的解决,要在稳定当前产业投入资金规模基础上,建立长效稳定增长机制,特别是涉农统筹整合资金财要重点用于支持产业发展。

(二)稳扶贫产业。围绕增收脱贫提升产业,加快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延伸扶贫产业链条,促进转型升级,为巩固脱贫成果提供可持续的产业依托,为贫困地区实现乡村振兴奠定产业兴旺基础。

(三)稳带贫主体。2017年12月,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产业扶贫的指导意见明确:“龙头企业每带动1户贫困户最高给予3000元奖补,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按带动贫困户30户以下、30-50户、50户以上给予奖补”。下步,应继续加大对带贫主体的奖补支持力度,稳定带贫主体积极性,防止脱贫攻坚一结束,带贫主体“一哄而散”的问题发生。

(四)增强贫困群众的内生动力。坚持激励和引导,重点要优化扶持方式,坚持把产业扶贫资金重点落在改善贫困群众生产发展条件的项目上,清理产业扶贫直接按人或按户发钱发物的政策措施,加强对贫困户生产奖补、技能培训等政策支持,坚持扶贫与扶智相结合,不断提高贫困群众发展产业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实现长期稳定可持续脱贫。

附件:建议、提案办理情况清单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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