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正文
关于对云南省第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189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0-12-02 11:56:00 【字体:
【字体:

刘文跃等3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全省非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乡村振兴发展的建议》(第0189号),交由省农业农村厅主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协办。非常感谢你们对全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乡村振兴工作的关心。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研究出台政策措施。为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乡村振兴发展,2018年出台了《云南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0年)》,2020年出台了《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明确了目标任务,细化实化了工作重点、政策措施,围绕农民群众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快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推动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

(二)农田建设任务有序推进。根据《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意见》的要求,通过对项目区进行“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综合治理,解决水利灌溉设施老化和机耕道路不配套等短板问题,2019年共投入资金64.27亿元,建成高标准农田324.8万亩,为全省粮食持续增产奠定坚实基础。

(三)建立完善“三农”领域补短板项目储备库。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三农”领域补短板项目库建设工作的通知》(农办计财〔2020〕1号)要求,强化我省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补齐全面建成小康“三农”领域突出短板,按要求建立和完善了全省“三农”领域补短板项目储备库。共收集16个州(市)126个县村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2554个,形成《项目储备建议表》上报农业农村部。

(四)统筹指导开展非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非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的指导意见》(云政办发〔2018〕48号),统筹指导各县级人民政府开展非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文件明确以农户自筹资金自行改造为主,对少数自身改造能力不足的农户,县级政府给予适当扶持。为缓解各地财政压力,省住建厅对2019年度各地非4类重点对象无力改造户给予一定的补助资金支持,其中补助资金3812.9万元支持大姚县非4类重点对象2933户改造危房户。

二、下步工作计划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是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关系到农民生活水平和农民生活质量的提高。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我们将配合相关部门协调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组织开展云南省美丽乡村评定。根据《云南省美丽乡村评定工作方案》(云政办发〔2019〕143号),以非贫困村为申报对象,以评促建开展云南省美丽乡村评定。省财政安排资金6310万元对去年评定的87个省级美丽村庄进行奖补,用于补齐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同时认真组织今年的美丽乡村评定工作。

(二)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对标对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各项任务目标,以加强村庄规划管理、生活垃圾治理、生活污水治理、农村厕所革命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要内容,整合资源,充分运用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建制村和“直过民族”地区、沿边地区、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通硬化路建设资金、美丽乡村建设资金、边疆长廊“四位一体”资金、边境小康村建设资金、农村“厕所革命”资金、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资金和群众投资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三)统筹指导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房抗震改造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对非4类重点对象无力改造户统筹予以实施危房改造。

附件:1.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反馈表

2.建议、提案面商登记表

3.建议、提案办理情况清单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8月21日

(联系人及电话:张程,65749411)

关于对云南省第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189号建议的答复.pdf

     |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