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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云南省十二届三次会议第0161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0-12-02 17:58:00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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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公党云南省委: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健全九湖流域生态农业投资发展模式的提案》(第0161号)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通过土地流转,为九湖流域规模化、标准化种植生产奠定基础的建议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和发展适度规模经营,2014年印发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中办发〔2014〕61号)和《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和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4〕46号),指导各地做好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引导土地流转双方签订书面流转合同。截至2019年底,全省家庭承包耕地流转面积1099.06万亩,流转面积占家庭承包经营耕地面积的10%;流转出承包耕地的农户达201.43万户,占家庭承包农户数的22.5%,土地流转稳步推进,为标准化种植生产奠定了基础。

二、关于推广科学土壤改良和水肥一体化等技术的建议

为着力加强农业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强化耕地生态系统补贴政策,实施了耕地轮作、耕地质量提升、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水域增殖放流等一批有力措施,2020年累计安排中央和省级财政支农投入4.88亿元鼓励各地尤其是九湖流域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重点地区,集成推广节水、节肥、节药栽培技术模式,引导各地树立“量质并重”“用养结合”理念,坚持生态为先、建设为重,促进云南农业可持续发展,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

三、关于推广标准化生产,做好品牌打造的建议

2018年起,由云南省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会同省农业农村厅、工信部门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云南省绿色食品“10大名品”“10强企业”和“20佳创新企业”的评选活动,在高规格评选活动的激励带动下,2019年云南省有机产品获证组织达到787家,全国排名第五;证书量1169张,全国排名第六;绿色食品企业501家,产品1746个,全国排名第八,全省“三品一标”认证登记数量5590个,增长18.3%。目前,2020年度云南省“10大名品”“10强企业”和“20佳创新企业”评选活动已完成初选工作,初选名单已向社会公开公示。

四、关于构建创新投融资平台的建议

2016年以来,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级推进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改革的要求,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共同制定印发了《云南省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实施办法》、《云南省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云南省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已明确上述相关资金的使用方式包括“直接补助、政府购买服务、贴息、先建后补、以奖代补、资产折股量化、担保补助”,各地农业农村部、财政部门可结合当地产业发展实际,因地制宜具体确定资金使用方式。

五、关于转变政府补贴为投资行为的建议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意见》(国办发〔2016〕22号)、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方案》有关规定,纳入涉农统筹整合使用范围的资金按照目标、资金、任务、权责“四到县”要求,不带具体项目切块下达,由县级根据产业发展实际、脱贫攻坚项目规划、脱贫任务等因素统筹整合后自主安排使用。

六、关于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的建议

一是2020年6月省财政厅印发《云南省培育绿色食品产业龙头企业鼓励投资办法(试行)》补充通知,降低绿色食品产业投资奖补起点标准,提高奖补比例,进一步加大对核桃等产业的奖补支持,即对投资茶叶、蔬菜、花卉、水果、坚果、中药材、咖啡、肉牛、生猪等九大产业种植、养殖、加工和冷链物流建设达1亿元以上的,省级财政按照10%的比例进行奖补。二是2020年6月,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共同制定印发了《支持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和冷链物流建设的政策措施》(云财农〔2020〕88号),进一步加大对从事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企业的支持。

附件:1.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2.建议、提案面商登记表

3.建议、提案办理情况清单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8月25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 付思明0871-65749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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