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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云南省第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087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云南省农业农村厅畜牧兽医处       2020-12-07 19:19:00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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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志敏等两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稳定乡镇动物防疫机构和队伍提高基层动物防疫能力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强化基层动物防疫队伍建设

省农业农村厅高度重视乡镇动物防疫机构和队伍建设。一是督促各地落实乡镇防疫队伍的相关津贴补助。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农业有毒有害保健津贴和畜牧兽医医疗卫生津贴的通知》(人发〔2015〕99号)要求,给予乡镇兽医人员发放畜牧兽医医疗卫生津贴。经省农业农村厅调度,目前全省55%以上的县区及乡镇已落实经费,其余县区正在推进落实中。二是加快推进村级动物防疫员制度建设。全省畜禽存栏量较多的州(市),已初步建立了以乡镇为单位的动物防疫合作社,由防疫合作社承接疫苗免疫、疫病监测采样等任务。截至2020年7月,全省已有11个州(市)累计成立动物防疫合作社279家,从业人员达2860人,进一步充实了云南省基层动物防疫队伍力量。

二、逐步加强乡镇动物防疫体系

健全的乡镇动物防疫体系,是满足当前畜牧业发展和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需要的有力保障。省农业农村厅近期通过出台相关文件和开展调研工作,全面支持乡镇动物防疫体系建设。一是加快恢复基层动物防疫力量。《云南省加快生猪生产恢复发展三年行动方案》印发后,我省部分州(市)、县区已经启动恢复乡镇兽医站工作。经省农业农村厅调度,2020年6月,昭通盐津县常委会召开会议,恢复了乡镇兽医站,每个乡镇配置3名编制以上的工作人员,进一步加强了队伍力量。同时,盐津县将村防疫员纳入村委会“三职”干部管理,切实提高村级动物防疫队伍的收入待遇,大大提升村级防疫员工作积极性。二是开展专题调研工作。2020年7月,省农业农村厅对全省乡镇级兽医专业技术人员编制数、在职人数、在职不在岗人数(动物防疫专业岗)等内容进行了全面的摸底调研,并已将调研结果形成报告报省人大农业农村委员会,多方推动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建设。

三、创新动物防疫队伍建设机制

为保障畜牧产业稳定发展,省农业农村厅进一步创新动物防疫队伍建设机制。一是设立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在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中设立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的通知》(农办牧〔2020〕17号)要求,我省已启动了动物防疫专员特聘工作,于今年内在22个生猪调出大县选聘一批动物防疫专员(每个县20名以内),进一步增强基层动物防疫队伍力量。二全面提升村级兽医室设备。鼓励畜禽养殖大县率先开展“五有”村兽医室建设工作,即“有房子、有器械、有人员、有制度、有牌子”。目前昆明市、曲靖市等州(市)部分县区已实现“五有”村兽医室全覆盖。

下一步,省农业农村厅将继续组织有关部门深入基层调研,以动物防疫行政管理机构、执法监管机构、技术支撑部门等三个机构为重点,加快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动物防疫机构,构建运转高效顺畅的动物防疫体系。

附件:

1.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反馈表

2.建议、提案面商登记表

3.建议、提案办理情况清单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8月25日

相关附件: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反馈表

  

 

 建议、提案面商登记表建议、提案编号:第87号

    

 

建议、提案办理情况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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