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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云南省第十二届三次会议第030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来源: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市场与信息化处       2020-12-24 14:48:00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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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商务厅:

政协云南省第十二届三次会议第030号提案《关于促进滇越农产品跨境流通的建议》交由我厅会办,经认真研究,现将会办意见答复如下:

一、大力培育和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

近年来,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围绕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和质量提升这一主线,坚持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清理规范与示范扶持相结合,着力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化、规模化、标准化生产服务能力,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农户、对接企业的纽带作用,把优质规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组织现代农业生产经营的一种有效组织形式,更好满足打赢脱贫攻坚战、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对高品质标准化农产品的要求。截至2019年底,全省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有6.2万个,其中种植业占49.6%,养殖业占31%,林业占7.1%,服务业占5.3%;渔业及其他占7%。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大政策指导和扶持服务力度。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按照省委农办、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水利厅、省税务局、省市场监管局、云南银保监局、省林草局、省供销联合社、省扶贫办联发《云南省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的若干意见〉的任务清单》,指导各地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内部管理、落实收益分配,强化政策支持与指导服务。加强调研指导,结合规范化建设等重点任务,深入农民专业合作社调研,指导当地立足资源禀赋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经营管理。加大扶持力度,争取更多财政扶持资金,按照“扶优扶强”思路,扶持资金向县级以上评定的示范社倾斜,调动发展积极性,同时将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农业社会化服务、农村集体经济、农产品仓储保鲜设施建设等项目的主要承接主体,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购置运输、农机等设备,将更多收益留给农民。二是加强试点示范引领规范化建设。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试点工作,按照农业农村部的统一部署,在试点中探索强化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指导监督,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行机制和经营模式,探索整县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质量的方法路径,打造农民专业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县域样板。做好示范社评定和监测,联合供销、林草、水利、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对不达标的示范社予以剔除,新创建一批省级示范社。三是借力借势发展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继续加强与云南邮政公司合作,为农民专业合作社量身打造电商、金融、物流三大版块的专属优惠政策。加强与电商合作,为拼多多在云南建设“千社千品”多多农园提供农民专业合作社相关的信息支持和服务,协助阿里巴巴在云南建立产地仓,探索构建“跳过中间商、合作社直供”的云南模式,争取更多合作社产品进入拼多多、淘宝、邮乐网、盒马鲜生、华润等采购渠道。

二、加强农业企业信息化建设

一是加强资源基础数据的整合与共享。打破数据壁垒,通过整合生产过程、产品质量、质量监管等相关数据,推动区域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组合拳塑造,再结合多渠道品牌营销,扩大云南绿色食品牌影响力,实现产品溢价销售、订单供货,促进云南农业向新主体+新平台+新模式转变。二是推进农业物联网应用示范基地建设。启动建设40个农业物联网示范基地,积极引导农业企业开展农业物联网建设,在昆明、曲靖、玉溪、红河、普洱等州、市选择基础条件好的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或新型经营主体进行重点指导,示范带动农业生产流程数字化升级,并向数字集成化、高度自动化和数字农业定制化方向发展。三是启动“数字农业”试点。结合20个“一县一业”示范县创建,启动思茅区、开远市和宾川县三个“数字农业”试点,在试点县探索研究的基础上支持“一县一业”示范县、绿色食品牌基地、“10大名品”企业进行以物联网为核心的数字化改造,提升农业现代化生产管理水平,逐步将数字化建设与产业基地、产品和品牌结合。四是开展“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根据农业农村部分配给每个省份6个推荐名额,明确要在全国优先选择贫困地区,特别是“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包括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在内的100个县开展试点,到2021年底,基本完成试点建设任务。结合我省数字农业试点示范,及时组织各州市推荐符合条件的县市和企业编制实施方案,争取纳入农业农村部试点,努力推进“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实施,实现农产品出村进城更为便捷、顺畅、高效。

三、建设原产地溯源系统

目前正在推广使用云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以下简称“省级平台”)和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国家平台”),要求全省“三品一标”企业、绿色食品“10大名品”企业、省级以上龙头企业、省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种养殖大户上线省级和国家级追溯平台,积极鼓励小农户纳入追溯平台管理。省级平台侧重农事生产过程信息记录(内追溯)、国家平台侧重农产品流通信息记录(外追溯),目前省级平台正在与国家平台对接之中,对接成功后,将逐步实现食用农产品从生产过程到进入市场前的质量安全可追溯。截至2020年6月22日,省级平台上线主体2451家,国家平台上线主体2268家。

附件:建议、提案办理情况清单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7月1日

(联系人及电话:杜罗阳65749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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