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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双柏县对历年“注销登记、公告注销”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开展回收试点工作
来源: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总站       2020-10-09 10:12:01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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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云农机〔2020〕2号)和《楚雄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楚雄州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楚农函〔2020〕68号)文件精神,加快全县变型拖拉机注销、淘汰、清零工作。根据州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安排部署,2020年9月23日,双柏县在嘉镇新树村启动历年“注销登记、公告注销”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回收试点工作。县农业农村局、农机安全监理站,嘉镇政府、安监办、新树村委会,楚雄佳通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农机驾驶员共计40余人参加启动仪式。

(图为:拖拉机和收割机回收试点启动仪式现场)

启动仪式上,嘉镇人民政府郭得华副镇长就做好历年“注销登记、公告注销”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回收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高度重视,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各村(居)委会要对辖区内的拖拉机驾驶员,做好宣传动员和政策解读,让农户充分认识到驾驶已“注销登记、公告注销”的拖拉机存着重大安全隐患,同时也是一种违法行为。二是积极配合,做好解体回收工作。各村(居)委会书记、主任及村民小组长要履行好农机安全三、四级网格员监管职责,包保到户,监督好本辖区内已“注销登记、公告注销”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的解体回收工作,及时统计解体回收情况,上报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督促未解体回收的拖拉机,限时办理并监督解体回收相关工作,确保辖区内“注销登记、公告注销”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限时“清零”,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三是加大执法检查,坚决打击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上路行驶违法行为。嘉镇公安交通警察中队,要加大对上道路行驶拖拉机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报废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上路行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

最后,县农业农村局农机安全监理站高晨溪站长对回收试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站(所)、村(居)委会要统一思想认识、充分认识报废拖拉机上路行驶对社会公共安全、生态环境造成的严重危害,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属地管理职责,狠抓落实,确保报废回收工作取得实效。二是深入宣传引导。各村(居)委会、村民小组长要充分发挥村级组织、农机安全网格员的宣教作用,通过户长会、微信群、短信发送等多种形式,向每位机主传达讲解报废回收相关政策,确保宣教工作无遗漏、无死角,逐步引导主动报废回收。三是强化联合执法。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各司其职、协同作战,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工作机制,切实加强矛盾风险的有效防范与化解,维护社会和谐安定。

此次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回收解体工作,属楚雄州范围内第一家试点。双柏县将在嘉镇试点成功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完善制度机制,计划在2021年内在8个乡(镇)全面推开,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提升农机安全监管水平,有效预防和遏制农机事故的发生奠定坚实基础。

(拟稿人:双柏县嘉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康洪宽,审核人:王文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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