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正文
云南省公司企业肉牛养殖三品一标申请事宜咨询
来源: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1-03-26 16:03:15 【字体:
【字体:

网友2021年3月22日通过公众咨询提问:

想了解一下云南公司企业肉牛养殖的有关无公害食品、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标志认证需要提交什么材料以及怎样办理等具体事宜?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2021年3月26日回答:

针对肉牛养殖申请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产品认证,初步梳理申报条件和材料要求如下,请结合生产实际和自身需求申请。

一、申报条件

(一)无公害农产品

1.申请人为具有一定组织能力和责任追溯能力的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各级乡政府、村委会和非生产性农技推广、科研机构等事业单位及个人不可以申请无公害农产品。

2.取得营业执照、动物防疫合格证等。

3.肉牛养殖规模年出栏200头以上,养殖产地(饮用水)、产品检测符合相关标准。

(二)绿色食品

1.申请人应为在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家庭农场等,国有农场、国有林场和兵团团场等生产单位。

2. 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并至少稳定运行一年.

3.肉牛年出栏量或奶牛年存栏量500头以上,

4. 禁止使用转基因产品或副产品作为饲料原料。饲料原料要求是已通过认定的绿色食品,或是来源于绿色食品标准化生产基地的产品,或是经过绿色食品工作机构认定、按照绿色食品生产方式生产、达到绿色食品标准的自建基地生产的产品。

5.兽药的使用必须符合《绿色食品兽药使用准则》,禁止使用药物饲料添加剂,禁止为了促进畜禽生长而使用抗菌药、抗寄生虫药、激素或其他生长促进剂,禁止使用基因工程方法生产的兽药。

(三)有机产品

1.经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分登记注册的法人。

2.肉牛养殖需经过12个月的转换期。

3.禁止使用化学药物

4.畜禽应以有机饲料饲养。饲料中至少应有50%来自本养殖场饲料生产基地或本地区有合作关系的有机农场。在养殖场实行有机管理的前12个月内,本养殖场饲料种植基地按照有机标准要求生产的饲料可以作为有机饲料饲喂本养殖场的畜禽,但不得作为有机饲料销售。

5.在生产饲料、饲料配料、饲料添加剂时均不应使用转基因(基因工程)生物或其产品。

二、申报材料

(一)无公害农产品

1.《无公害农产品认定申请书》。

2.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3.产地环境质量现状说明。

4.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和管理技术制度体系文件(包括质量控制规范、投入品管理制度、生产操作规程、基地图、基地及农户清单、土地所有权证明、合作协议等)。

5.最近一个生产周期投入品使用记录的复印件。

6.专职内检员的资质证明。

7.保证执行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和规范的声明。

8.《产地环境检测报告》(原件)。

9.《产品检验报告》(原件)及《产品抽样单》。

10.《产地环境调查报告》。

11《无公害农产品认定现场检查报告》。

12.其他材料。

(二)绿色食品

1.《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和《畜禽产品调查表》

2.屠宰许可证(涉及屠宰的申请人需提供)、防疫许可证,野生动物驯养繁育、销售许可证(经营野生动物养殖的申请人需提供)等资质性证明文件

3.质量控制规范

4.养殖基地位置图、养殖场所布局平面图(天然放牧的,应提供草场使用证明)

5.畜禽委托养殖证明(适用时)

6.饲料购买证明(适用时)

7.养殖规程

8.养殖记录(能反映养殖过程及投入品使用情况,仅续展申请人提供)

9.环境质量检测报告

10.产品检验报告

11.饲料添加剂标签、预混合饲料成分标签、兽药标签

12.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注册证明

(三)有机产品

1.申请人合法经营资质文件的复印件;

2.申请人及其有机生产、加工、经营的基本情况;

3.产地(基地)区域范围描述,包括地理位置坐标、地块分布、缓冲带及产地周围临近地块的使用情况;加工场所周边环境描述、厂区平面图、工艺流程图等;

4.有机产品生产、加工的管理体系文件;

5.本年度有机产品生产、加工、经营计划,上一年度有机产品销售量与销售额(适用时)等;

6.承诺守法诚信,接受认证机构、认证监管等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督和检查,保证提供材料真实、执行有机产品标准和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相关要求的声明;

7.有机转换计划(适用时);

8.认证机构要求的其他材料。

具体以各个认证机构要求为准。

三、认证管理部门

(一)无公害农产品,向县级农业农村局所属农环站、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或检测站(各县工作机构不同)咨询并提交申请材料,逐级上报,省农业农村厅审批颁证。

(二)绿色食品,向县级农业农村局所属农环站、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或检测站(各县工作机构不同)咨询并提交申请材料,逐级上报,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审批颁证。

(三)有机产品,属于社会化认证,全国范围内有80多家机构可以认证并颁发有机产品证书。申请人可自行选择并直接联系认证机构申报有机产品认证,也可向县级农业农村局所属农环站、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或检测站(各县工作机构不同)咨询并提交申请材料,逐级上报,农业农村部所属中绿华夏有机食品认证中心审批颁证。

     |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