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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云南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2022-08-26 11:13:19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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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云南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云南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在省农业农村厅的领导和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的业务指导下,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组织制定云南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中绿华夏有机食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以下简称“三品一标”)的发展规划和计划;负责组织实施云南省无公害农产品认定及到期产品复查换证的检查、审核、报批和标志、产品质量管理等工作;负责云南省绿色食品标志许可初审及续展的现场检查、资料审核、报批和标志使用、产品质量管理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云南省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管理等工作;负责北京中绿华夏有机食品认证中心云南区域有机农产品认证、再认证的现场检查、资料审核、报批和标志使用、产品质量日常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配合厅相关处室做好蔬菜、水果、茶叶等重点产业发展及相关产业数据统计等工作;负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和省农业农村厅、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有关工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全省当年新认定(认证、登记)“三品一标”产品1697个,较上年增11.35%。其中:无公害农产品159个,绿色食品637个,有机产品900个,农产品地理标志1个。绿色食品、有机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当年新获证产品1538个,完成厅下任务1000个的153.8%,其中:绿色食品新认证数创历史新高,较去年350个增82%。

全省“三品一标”累计有效认证(登记)主体2543个,产品7339个,较上年分别增14.91%和17.3%,其中:无公害农产品主体553个,产品1244个;绿色食品主体643个,产品2386个;有机产品主体1269个,产品3623个;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主体78个,产品86个。全年未发生“三品一标”质量安全事件。

积极参与“一县一业”示范创建方案编制和实地指导、服务,开展项目推进、产业发展分析、产业发展模式及典型经验总结等工作。参与编制《柑橘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方案》《云南普洱茶产业集群建设方案》,组织完成《2021年高原蔬菜优势特色集群建设方案》,并通过农业农村部审定。开展高原蔬菜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绩效评价4次,提交工作总结和绩效评级报告5份。组织完善蔬菜小包装管理平台开发,与蔬菜“10大名品”企业对接,开展蔬菜小包装试点工作,鼓励企业积极使用“孔雀码”,全流程进行追溯。积极承担全省粮食、茶叶、花卉等10个重点产业的统计监测工作,完成2021年度重点产业数据调度。积极引导通海县、石屏县、江川区和晋宁区蔬菜相关企业开展BLOF生态种植模式试点1150亩。积极组织“百县·百茶·百人”茶产业助力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先进典型公益推选活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云南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云南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云南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备注说明:云南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云南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856.9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02.12万元,占总收入的81.94%;其他收入154.79万元,占总收入的18.06%。与上年对比,总收入增长了265.85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新增4人,人员经费增加,本年度增加了专项业务工作,项目经费较上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880.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1.38万元,占总支出的47.84%;项目支出459.46万元,占总支出的52.16%;与上年对比,总支出增加了240.69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专项业务工作,项目经费增加,支出随之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21.38万元。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了114.5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随之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93.7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4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7.6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5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59.4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26.26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2021年我单位用于专项业务的项目分别为“农产品质量安全”即“三品一标”发展项目、“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农产品专项资金”,“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即“绿色食品食品重点产业暨有机推广”项目,“蔬菜产业集群项目”,“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其中“农产品质量安全”项目中一般财政预算拨款支出96万元,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拨款支出177.91万元,主要用于推进全省“三品一标”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促进农产品品牌建设及宣传,推进农业标准化,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目一般财政预算拨款支出150.03万元,其中“绿色食品食品重点产业暨有机推广”项目一般财政预算拨款支出50.03万元,主要用于我省开展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重点产业调研指导、相关业务培训、开展“绿色食品牌”LOGO管理与推广使用、绿色食品知识品牌宣传以及标准规程进企入户推广等。“蔬菜产业集群项目”一般财政预算拨款支出100万元,主要用于通过“孔雀码”的推广使用,提升云南小包装蔬菜的市场识别度,提升省内蔬菜生产企业的整体效益。项目目标完成率100%。“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项目一般财政预算拨款支出34.12万元,主要用于我省绿色食品的统计与监测。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02.1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9.71%。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173.8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项目支出及人员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科学技术(类)支出1.4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0%。主要用于“三区人才”专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1.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8%。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和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支出;

3.农林水(类)支出626.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28%。主要用于事业运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打造“绿色食品牌”及提升省内蔬菜生产企业的整体效益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32.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5%。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29万元,支出决算为4.82万元,完成预算的9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6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5万元,完成预算的24%。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实施办法精神,切实加强和规范单位公务用车和公务接待管理。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1.05万元,增长27.7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39万元,增长42.1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34万元,下降-69.82%。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我单位贯彻厉行节约要求,严控三公经费;本年度由于出差调研次数增多,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增加,导致“三公”经费较上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67万元,占96.96%;公务接待费支出0.15万元,占3.04%。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6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67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开展日常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2.公务接待费支出0.15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1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内外相关部门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登记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标准化推广等业务交流工作,以及农业农村部两个中心来云南检查指导工作所产生的相应接待费。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南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维修(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云南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部门资产总额313.4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03.44万元,固定资产9.9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3.4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了17.48万元,固定资产增加3.9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价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价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3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3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2-附表1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收入: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二、农业支出科目

(一)农业事业运行:反映用于省农业农村厅直属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二)农业农产品质量安全:反映用于农业质量标准制定、实施和监督,投入品监管、残留监控,农产品质量认证、普查、标准化生产示范等方面的支出。

(三)农业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农业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反映用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等方面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用于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反映用于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支出: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事业运行费:为保障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相关附件:

云南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云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部门决算表公开报表

云南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云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绩效自评

(拟稿人:罗建山山 审核人:丁永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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