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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云南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内部审计、内控制度建设项目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源:云南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       2023-03-27 22:19:28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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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及云南省农业技术推广内部控制等有关规定,云南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拟对内部审计、内控制度建设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具备内部审计、内控制度建设能力的单位参与本项目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云南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2022年内部审计、内控制度建设。

服务时间:以完成采购内容具体时间为准。

预算资金:人民币3.5万元。

二、采购需求

(一)采购内容

1.对云南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开展2022年内部审计。

2.结合最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对单位现有《内部控制手册》及各项制度进行补充、修订和完善。

(二)审计内容

1.预算编报、调整追加、预算执行及决算编报情况。主要审查预算编制是否真实、合法、完整和科学,是否按照规定内容及时间向财政部门申报预算,预算下达后是否按要求执行预算,年度终了是否按要求进行决算编报等工作。

2.财务收支情况。主要审查相关支出是否按照批复的预算科目和数额执行,有无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3.结转结余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主要审查结转结余资金的真实性、是否按照规定纳入年度预算、使用是否合法合规等。

4.内部管理与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政务公开与民主决策情况。

5.国有资产的管理、使用及保值增值情况。

6.执行政府采购情况。

7.非税收入征缴情况。

8.“三公”经费管理使用及控制情况。

9.防范资金风险情况。

10.预算绩效完成情况。关注支出绩效目标和指标设定是否合理、科学,项目资金使用效果是否达到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绩效自评是否存在质量不高或者自评结果较好但实际上项目进展缓慢、未达目标或未发生支出形成结转等问题。

11.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中涉及的其他事项。

(三)内部控制服务内容

1.根据《云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基本指引》(云财会〔2020〕43号)的要求,结合最新的预算法实施条例、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云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法规文件,对云南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原《内部控制手册》进行补充、修订和完善。

2.梳理云南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现有的各项制度,对不适用、不符合新法规要求的制度提出废止建议,对缺失、不完善的制度进行补充、修订和完善,协助云南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按相关规定和通知文件的要求完成决策管理、预算管理、绩效管理、收支管理、资产管理、采购管理、合同管理等内控制度体系的建设。

三、供应商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应是经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并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的企业;

(二)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的会计师事务所。且营业范围应包含能够完成本项目的营业内容,并在技术、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否则均视为无效。

四、报名材料

(一)营业执照、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等有效经营证件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项目实施方案;

(四)参与行政事业单位类似审计、内控建设服务的合作协议或证明材料三份以上;

(五)报价明细(报价货币为人民币);

(六)近三年本单位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五、报价及文件送达

供应商所报价格应包含全部费用,报价单务必加盖公章。报价材料一式一份自行密封后于2023年4月3日17:00前送云南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1号楼404室(昆明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高路新光巷165号)。

云南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将组织人员根据供应商从业资质、服务质量、项目报价、业务基础及服务承诺、专业技术能力、审计实施方案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价,最终确定项目供应商,并在云南省农业农村厅网站公示。公示期结束且未收到异议,云南省农技推广总站将与确定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按合同条款执行。

联系人及电话:张老师,0871-64184821

 

 

云南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

2023年3月28日

(拟稿人:张瑜玲 审核人:张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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