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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农业机械鉴定站关于检测仪器设备询价采购的公告(2023年)
来源:云南省农业机械鉴定站       2023-06-01 11:22:09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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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文件精神,及《云南省农业机械鉴定站自行采购管理办法》规定,邀请具备相应供货能力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询价采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农机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仪器设备询价采购(2023年)。

(二)项目单位:云南省农业机械鉴定站。

(三)采购预算:56700元。

(四)采购需求:检测仪器设备一批,详见附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的供应商。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企业或其他组织。

三、质量及售后要求

(一)质量要求

所提供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等相关技术标准要求,并满足或高于询价文件中技术规格要求。

(二)售后要求

1.签订采购合同后,所购买的仪器将送检、校准,如合格,由我单位支付检测费用,不合格由供应商支付检测费用,并重新提供仪器再次送检、校准。仪器送检合格后,在接到用户通知1周内完成安装调试并达到验收标准。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提供全面、完整安装布置图,使用说明书,安装维护保养手册等技术资料。

2.仪器调试安装正式运行之日起质保期1年,其间免费维修;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4小时内响应,24小时至48小时内排除故障。质保期外提供热线服务,对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或建议。

3.对用户开展1次免费使用培训,使用过程中免费指导使用。

四、报价文件要求

(一)报价文件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标注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已登记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仅须提供有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标注复印件与原件一致;质量承诺书、售后服务承诺及方案等材料加盖公章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密封提交。

(二)报价单要求: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单应明确单价、总价、联系人等信息。报价不得哄抬报价,也不应低于成本价,报价应包括运输到指定地点的运费和安装调试费等全部费用。

(三)此次询价不接受二次报价。

五、材料投递时间及地点

(一)投递时间:2023年6月1日至6月7日,每日8:30至12:00,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投递地点:昆明市盘龙区穿金路156号齐天大厦1005办公室。

(三)联系人:李晓凌,0871-63646378。

六、评审公示

符合要求的报价文件将按照价格、技术需求、质量和售后服务等要求进行评审,确定供应商后,评审结果在云南省农业农村厅网站“采购公开”栏目公示。

七、签订合同

公示期结束且未收到异议,我单位将与确定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按合同条款执行。

 

附件:仪器设备报价单(2023年)

 

 

云南省农业机械鉴定站

2023年6月1日

(拟稿人:李晓凌 审核人:李学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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