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正文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利用国际农业发展基金贷款云南省乡村振兴示范项目2022年度绩效评价的公告
来源: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农田建设管理处       2024-02-02 15:40:20 【字体:
【字体: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财办国合〔2023〕4号)的规定,2023年9月至10月,省财政厅对利用国际农业发展基金贷款云南省乡村振兴示范项目2022年度财务收支及项目执行情况开展了绩效评价。现根据《云南省省级预算绩效管理办法》(云财绩〔2022〕7号)主动公开评价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一、项目综合评价

项目综合绩效评价得分79.11分,评价等级为“实施不太顺利”。其中,相关性评价为“高度相关”,效率评价为“效率一般”,效果评级为“比较满意”,可持续性评级为“可持续”。

二、项目存在问题

一是项目执行滞后,存在配套资金被统筹的情况。部分配套资金支出进度慢,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应当作为结余资金管理,可能被省财政厅收回已下达配套资金,后续配套压力将持续增大,可能影响项目进度。二是管理机构督导不足、效率不高,项目进展缓慢。项目启动初期省项目办对下指导不足,县项目办对项目设计内容理解不到位;项目办未配备专职人员,人员变动频繁、管理经验不足,导致项目整体管理效率不高。三是对外聘中介机构考核管理不严,影响购买服务质量。经考核小组实地访谈和检查相关成果资料,存在中介机构未按约定配备人员,且未按时提交专业技术服务成果资料以及成果文件不满足省项目办要求的情况。四是县项目办对商业计划书执行监管不力,影响提款报账。县项目办对合同的执行进度缺乏监管,存在部分合作社项目已停滞,但县项目办未及时掌握建设进度的情况;部分合作社项目已完工,县项目办未能及时组织验收,影响提款报账等问题。五是个别项目设计不切合实际,增大落地难度。为提高联农带农绩效,农发基金在项目设计中要求受扶持的合作社提供等比例的自筹资金,而项目区均属于国家重点帮扶县,合作社自筹资金存在较大困难,严重影响合作社参与项目的积极性。六是部分项目执行不到位,影响后续运营。项目建设的气象监测站仅能收集数据,尚未实现将收集的气象信息翻译转化为便于农户理解的内容,目前对改善适应气候变化能力的效果尚不明显;此外孵化中心人员配备、能力素质较弱,缺乏市场开拓能力,一旦项目结束,无法持续运营。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强化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按时支付进度款,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从而确保项目顺利推进、按时完工。二是加强组织管理、深入督促指导、提升管理效率。确保每季度召开一次现场推进会,根据项目进展组织项目培训会,及时解决项目推进中产生的问题。三是发挥主观能动性、严格考核管理,切实发挥中介机构作用。省项目办加强对中介机构的考核管理,细化考核要求,明确专业技术服务成果要求、提交时限、质量考核及处罚条款等内容。四是建立监督机制、检查督促进度质量,加快项目执行。县项目办建立对本项目扶持合作社的监督机制,要求定时上报执行进度,及时掌握进展情况并采取对应措施。同时县项目办不定期对合作社进行核查,核实上报内容的准确性。五是深入基层、充分调研,合理设计和选择后续项目;紧扣产出成果、加强过程管理,提升项目绩效。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2月2日

     |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