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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05年国家农业产业化项目的通知
来源: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05-02-18 15:03:56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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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农业产业化经营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云农产办字〔2005〕2号

关于申报2005年国家农业产业化项目的通知

昆明市、丽江市、大理州、红河州、文山州、德宏州、西双版纳州农业局:

根据农业部《关于印发2005年第一批财政项目支出指南的通知》(农办财[2005]11号)文件精神,将对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给予项目扶持,请按要求积极组织项目申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

2005年度国家农业产业化财政专项的实施目标是,通过对项目的资助,继续推进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实施,推动农业、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提升优势农产品产加销一体化经营水平,不断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进一步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促进龙头企业标准化基地建设,完善各种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民增加就业、增加收入,提高竞争力。项目安排坚持效益优先,突出重点,集中扶持,科学公正的原则。

二、项目内容和资金使用方向

2005年度国家农业产业化项目将按照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总体要求,根据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组织实施,项目资金使用方向主要有以下两方面:

1、对龙头企业在基地建设中用于帮助农民进行新品种改良和推广、技术培训、农药化肥购买等方面的补助;

2、对龙头企业在基地建设中的温室、圈舍和池塘改造、疫病防治等方面的补助。

三、申报条件和申报程序

1、申报条件是: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

每个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申请的产业化项目中央财政扶持约60万元,项目建设资金采取中央财政扶持、地方财政补助、龙头企业自筹三方共同参与的方式进行。

2、申报程序是:农业产业化项目由龙头企业提出项目申请,经州、市农业局审核后,由州、市农业局编制《农业产业化项目申请报告》(格式见附件),上报省农业厅市场与经济信息处(省农业产业化办公室)。

五、有关要求

请各市、州农业局于2005年2月22日前,将申报文件、项目申请报告一式七份送农业厅市场与经济信息处(省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并将项目申请报告发至电子邮箱:chenche1779@sina.com。

地址:昆明市新闻南路25号 邮编:650032

电话:0871-4136517 传真:0871-4194514

联系人:陈冬冬

附件:农业产业化项目申报书

二OO五年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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