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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农业部定点市场复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05-10-31 11:02:00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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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农业部定点市场复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州、市、县农业(畜牧)局:

  现将农业部办公厅文件《关于开展农业部定点市场复查工作的通知》(农办市〔2005〕19号)传真给你们,请各地按照文件要求对当地农业部定点市场进行复查并填报《农业部定点市场复查意见表》。同时,对于建议保留的农业部定点市场,请注明该市场的基本情况,包括市场业主单位,市场通信地址和邮编,市场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2004年度市场占地面积(亩)、市场交易量、交易额及市场服务覆盖地区等。农业部文件中提到的两个文件《全国“菜篮子工程”定点鲜活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管理办法(试行)》和《关于加强农业部定点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请到中国农业信息网上查阅。

各地农业部定点市场名单如下:

昆明市:呈贡斗南花卉市场、呈贡龙城蔬菜批发市场、寻甸县畜产品批发市场、昆明三宝小屯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昆明粮油贸易中心批发市场;

曲靖市:宣威马铃薯批发配送中心、师宗县蔬菜批发市场;

玉溪市:通海金山蔬菜批发市场、峨山畜禽交易市场;

大理州:弥渡蔬菜批发市场;

文山州:砚山辣椒专营市场;

红河州:蒙自新安所石榴交易市场。

复查后,请各地汇总有关材料于9月30日前报送到省农业厅市场处,联系人:杨文,联系电话:0871-4194496,邮件地址:yangwen@ynagri.gov.cn,自动传真:0871-4194496。

 

 

 

云南省农业厅市场与经济信息处

二○○五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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