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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协助做好拍摄《云南农业产业化》画册的通知
来源: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06-01-25 08:38:00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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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农产办字[2006]1号

各州、市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

为总结“十五”全省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成绩,展示我省农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发展情况,决定拍摄《云南农业产业化》画册,请各州、市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协调所属的省级以上龙头企业协助做好拍摄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组织管理方面

省级成立《云南农业产业化》画册编委会,并在厅市场与经济信息处设立工作办公室。主编:段兴祥厅长,副主编:陈松副厅长和张志勇处长,办公室主任:高蓓副处长,办公室成员:陈冬冬 钱宁刚。

各州、市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主要做好对所属的省级以上龙头企业的拍摄工作和材料图片收集工作等方面。各龙头企业要积极为拍摄组做好现场拍摄工作,为拍摄组提供便利的条件。

二、企业图片和文字材料要求

各有关龙头企业要准备500-800字的企业宣传文字材料(附 word电子文档),并提供5张以上图片清晰的7寸相片(反映企业原料生产基地、生产线、产品、获奖情况等有关方面的宣传图片),如有电子图片要求每张图片在10M以上。于2月20日前将以上材料由州、市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收集后统一报我办。

三、经费方面

为使《云南农业产业化》画册做成我省龙头企业的指南手册作用,并具有权威性,要求该画册的档次要高,所需经费较多。为此,在资金筹措方面,采取省级补助一部分,企业承当一部份的方式进行,各涉及的龙头企业每家交纳2000元的拍摄制作费用。请各州、市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代收取后于2月20日前交我办。

联系人:陈冬冬 钱宁刚

联系电话:0871-4136517

 

附件:拍摄《云南农业产业化》画册的龙头企业名单

 

 

2006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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