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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06年“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文件的通知
来源: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06-02-16 15:05:00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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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农办市〔2006〕14号

各州市农业局: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06年“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农办市〔2006〕2号)精神和统一部署,2月20—26日农业部将在全国组织开展2006年“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现将农业部办公厅文件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州市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文件精神,营造春耕备耕期间农资打假声势,切实维护农民利益,为确保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做出新贡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周安排

活动时间、活动主题、活动目的与活动内容(详见农办市〔2006〕2号文件)。我厅在农业部办公厅文件的基础上拟定了供参考的“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宣传口号(见附件)。各州市要认真开展案件回访工作,尤其是去年发生过5万元以上大要案的州市要对案件办理情况进行回访,作好群众工作。

宣传周活动期间,我厅将由市场信息处牵头,种植业处、畜牧局、渔业处、农机处和法规处,种子、土肥、植保、兽医总站、农环站、水产研究所、农机鉴定站等站所共同参与,开展以下活动:在通海县举行活动周开幕仪式和开展现场咨询活动;在昆明、玉溪、曲靖郊区选择不同类型并有一定代表性的专业村,举办现场咨询活动;在昆明郊区乡镇为农民进行农资质量鉴定提供技术服务;印制放心农资宣传手册,利用全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系统播放“放心农资与维权知识”系列广播讲座,宣传农资识假辨假维权和科学使用知识,以及选购农资注意事项等内容。

二、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把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作为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培育新型农民,推动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维护农民权益的一项重要举措,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抓好落实。

(二)精心组织。各地要按照农业部和我厅总体部署,结合实际制定本州市宣传周活动方案,认真策划,明确任务,细化分工,精心组织,确定本地区宣传周期间的主要活动,务求取得明显成效。

(三)统一行动。各地要按照我厅统一部署,上下联动,做好中央和地方活动的相互衔接。时间和内容安排上尽量保持同步。各级各部门应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06年“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的统一部署密切配合、积极行动,切实做好促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的各项工作。在活动周中,各级农业部门要注意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集中宣传,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并注意做好上下联动,把我省开展的活动与中央的活动相互衔接,并争取把中央电视台多宣传云南的活动开展情况。

活动结束后,请各州市从活动安排、宣传报道、活动效果、取得的经验、存在的问题等方面,对本州市2006年“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于3月10日前形成书面材料,连同2006年“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宣传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二)一起报我厅市场与经济信息处。

联系电话:0871-4136514

传真:0871-4194514

联系人:杨榆梅

电子邮箱:djb@ynagri.gov.cn

 

附件:

1、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06年“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文件的通知

2、“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宣传口号

3、2006年“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宣传周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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