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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自市推行农村会计委托代理制全面实施管理规范化
来源:蒙自市农经站       2011-05-31 17:07:10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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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财务管理工作不仅是一项经济工作,同时也是一项严肃的政治工作,是农村基层组织、思想、政权建设的需要,其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农村的发展与稳定,是长期以来农村的热点和焦点,因此必须强化组织领导,积极推动以会计委托代理制为主的现代管理方式,并把农村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作为红河州政府所在地的蒙自市,多年来一直把农村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工作列入市、乡(镇)党委、政府的重要工作内容及重要议事日程,特别是从2004年开始就逐步推行了农村会计委托代理制及电算化管理,为农村财务规范化管理探索出了一条行之有效的路子。
    一、农村集体财务管理现状
    蒙自市所辖十一个乡(镇),86个村委会,992个村民小组。现有农户数6.94万户,农业人口27.96万人。为规范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市农业(农经)部门从2004年开始就逐步在坝区乡镇推行“会计委托代理”及电算化工作,截止2010年底,全市应实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的村委会81个(在86个村委会中,草坝搬迁的5个村委会行政管辖权不属于蒙自市),已实行委托代理81个(占应代理的100%),应实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的村民小组449个,(在992个村民小组中空壳村民小组516个,草坝搬迁的27个村民小组行政管辖权不属于蒙自市),已实行委托代理的402个(占应代理的89%)。乡镇全部实行财务管理电算化,目前,全市11个乡镇代管中心共代管506套账(其中:村委会级81套,村民小组级425套)。有专兼职人员51人(其中:市级14人,乡镇级37人),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人员24人,持证率为47%。
    二、具体做法
    (一)规范财务处理程序
    委托代理服务机构的所有财务管理事项,严格按照工作流程进行财务处理,每发生一笔业务,经办人都必须凭有效原始凭证,首先在原始单据上注明用途、有经办人、证明人、其次由单位负责人审批同意并签字,按一定的审批程序签批后,才能到各村委会报账员处报账。每个村委会的报账员定期或不定期到委托代理机构办理报账手续,委托代理机构负责提供公布表格,并由村组干部负责在公开栏或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上进行逐笔张榜或会议(口头)公布等形式进行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二)健全民主管理制度
    建立村组民主理财小组,选举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由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由3-7人组成。民主理财小组制定出本集体经济组织的理财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理财会议,充分履行了自己的职责。凡是重大的财务活动和财务事项,都要召开村民户代表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研究决定。民主理财小组定期向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报告民主理财工作情况。
    (三)强化审计监督,规范财务公开
    全市各乡镇2010年共完成内部常规审计981个村组,为确保专项审计“三年一轮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对“村两委”换届的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进行了专项审计,安排审计工作经费2.45万元,抽调审计人员192名,对全市11个乡镇、81个村委会、575个村民小组财务进行了专项审计,已审单位资金总额19745.12万元,被审干部数955人,其中:村委会干部172人,村民小组干部783人。同时,规范完善村级财务公开工作,完成公开的村组1067个,其中张榜公布861个,会议公布56个,口头公布150个;按季公布551个,按半年公布516个。
    三、存在问题和困难
    (一)人员少、工作不稳定。我市34名委托代理记帐服务机构工作人员主要由农经部门人员组成,部分人员由其他部门人员临时代替,由于乡镇人员调节使用等特殊性,造成了农经站人员流动过于频繁,业务素质偏低等现象经常发生。特别是山区农经人员配备不稳定,多数农经站连最起码的人员(如:会计、出纳、审核员)都不能保证,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
    (二)工作经费少,不能保证工作的正常开展。报帐员工资由各乡镇发放,维持机构运转的工作经费基本上都由各乡镇自行负担。各乡镇财力情况不同,报帐员工资标准也不相同,因报帐员报酬普遍偏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员稳定和工作积极性。部分乡镇由于缺少经费,办公条件比较差,连起码的正常办公经费都不能保证,根本无法实行一村一柜一锁,没有配置防火、防盗、防潮、防蛀等设施,财务档案管理达不到规范、安全完整的要求。
    (三)人员素质低,业务不太熟悉。单据不规范,部分村组没有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票据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管理,有部分村组干部认识不到位加上资金困难,在建公益事业建设和支付其它款项时没有开据正规(有时为了节约开支)发票,有的甚至“坐收坐支”,自己管理。还有个别村组干部对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度和方式认识不到位,认为集体财务资金由乡镇委托代理机构代管,在资金的使用上不方便,审批程序多,嫌麻烦等等。所以在单据的审批过程中不理解、不支持的现象经常发生,管理难度大。

    (四)村民法律意识低,认识不到位,参与意识不强。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机构作为集体资金管理业务主管部门,虽然每季度或半年都会定期或不定期地提供财务公开表,让村组干部采取张榜公布、会议公布、张榜并口头公布的方式进行公布。但多数村民平时不注意听、看,加之有的村民小组没有正规的公示栏,有时会出现今天刚公布,明天就被雨淋湿或被村民撕毁(掉)了。由于以上原因,导致群众不理解、不支持,对集体财务管理收支不明白等,形成群众上访。
    四、意见和建议
    (一)加强队伍建设,在稳定人员的同时,进一步增加乡镇(特别是山区乡镇)专职人员职数配置,并提高业务管理水平。
    (二)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包括基层人员培训经费,日常工作经费,设备更新购置费等),并纳入财政年度预算,以便加强硬件设备配置,改善管理手段和办公环境,提高委托代理服务机构的管理水平。
    (三)开展会计人员培训,提高业务管理水平。每年至少要对农村财务管理人员进行二至三次业务培训和财经法纪教育。通过培训,全面提高民主理财小组成员、财务人员、报账员及村、组干部的业务水平和政治素质。
    (四)加强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机构的宣传力度,提高村民的法律意识。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务管理制度》等的宣传,强化审计监督,进一步规范财务公开,让村组集体财务收支更公开、更透明,接受群众监督,让村民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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