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管工作,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理顺农村“三资”监管体系,建立农村“三资”规范运作的长效机制,切实保障集体和农民的合法权益,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农村党群、干群关系,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漠沙镇加强了“三资”清理以后的村、组两级固定资产的管理,漠沙镇“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根据各村组实际拥有的固定资产进行核算管理,做到固定资产台账数量,固定资产实物数量两相符 ,并且配有固定资产实物图片,在固定资产核算管理过程中更直观更清楚和更方便。
根据村组固定资产的类别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及时记录固定资产增减变动情况。资产台账的内容主要包括资产的名称、类别、数量、单位、购建时间、预计使用年限、原始价值、折旧额、净值等。
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还登记了承包、租赁单位(人员)名称,承包费或租赁金以及承包、租赁期限等,已出让或报废的及时核销。
(一)资产分类:主要分为土地、房屋构筑物、通用及专用设备、电气设备、家具用具、电子通讯、交通工具、文艺体育等八大类。
(二)固定资产登记范围:村组集体的宗地、公房、办公用品、交通运输、仪器、电气、通讯、文艺、体育及其他专用通用设备等,凡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500元及以上的均纳入固定资产登记范围。
( 三 ) 对固定资产、库存物资等实物采取实地盘点,对盘点结果如实记录,并由盘点人员和实物保管人员签章,并填制“实存账存对比表”,确定盘亏或盘盈情况,把处理结果报镇“委托管理中心”进行账务处理,保证了账实相符。对村级集体资产进行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对报废固定资产处置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书,经相关单位或部门审核批准后,办理固定资产处置申报手续后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