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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年省级财政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农业厅财务处       2013-04-01 13:33:38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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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头文件:云农财[2013]006号____

      云南省农业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3年省级财政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云南省农业厅 云南省财政厅

关于做好2013年省级财政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云农财【2013】6号

 

各州、市农(牧)业局、财政局,镇雄县、宣威市、腾冲县农(牧)业局、财政局:

 2013年省级财政继续安排专项资金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就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扶持重点和标准

重点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每个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资金为10-15万元,扶持资金主要用于改善生产设施条件,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开展市场营销和农产品品牌建设,组织成员素质培训。

    二、申报条件

   (一)已被评定为部、省级示范社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二)依法登记取得《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满2年,实际成员数100个以上。

  (三)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标志,获得州(市)级以上农业名牌证书、著名商标证书或博览会等奖项的优先扶持。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项目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应按照章程规定,经过民主程序,确立项目建设内容,经全体成员(代表)大会通过后,编制《2013年云南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示范项目申报书》(见附件),上报县级农业部门和财政部门;

   (二)县级农业和财政部门组织专家论证审核后(评审表见附件表四),对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联文上报州市(省直管县直接上报省级),州(市)和省直管县农业和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申报条件进行筛选和审核,择优推荐上报。

四、其他有关事宜

   (一)申报需同时提供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1.章程。

2.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县级农经部门出具的实际成员证明(原件)。

3.各项管理制度(包括财务管理制度)。

4. 农民专业合作社2012年资产负债表、盈余及盈余分配表和成员权益变动表。

5.获得的名特优产品证书,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或相应生产基地认证证书,地理标识认证证书,州(市)级以上农业名牌等知名商标品牌证书,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产品注册商标证书,获得的省、市级示范表彰的相关文件等其它材料。

   (二)申报材料上报时间

各地于2013331日前以州(市)农业(牧)局、财政局(省直管县直接上报省级)联发文件形式分别报送省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纸质文件1份、电子文档1份)、省财政厅农业处(纸质文件1份)。

   (三)联系方式

云南省农业厅财务处

联系人: 林明晶

联系电话:0871-65749420

云南省农业厅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

联系人:杨克武、李冀明

联系电话:0871-65749482

云南省财政厅农业处

联系人:王占久

联系电话:0871-63627513

电子邮箱:ynzyhz@126.com

 

附件:1.2013年云南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项目申报计划表

    2.2013年云南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示范项目申报书

 

 

 

 

云南省农业厅       云南省财政厅

                                            201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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