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涉农收费及农民负担的监督检查,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根据《丽江市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治理涉农乱收费的通知》(丽减负办[2013]1号)精神,我县高度重视,对此项工作进行了专门部署,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工作责任,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全面开展了2013年华坪县涉农收费专项治理工作。
一、专项治理情况
(一)涉农收费情况 (1)农村义务教育。县教育局严格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切实执行“两免一补”政策,全部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杂费,学生的教辅用书和保险一律由学生自愿购买和办理,全县农村中小学已全部实行“一费制”。华坪县教育局在开学初抽调专门人员对全县各中小学2013年秋季教育收费情况进行了检查,未发现有择校乱收费、按学期收取伙食费、向村级组织摊派工资、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的违规行为。
(2)农民建房。对农民利用集体土地新建、翻建自用住房只收取工本费,不收取其它费用。农村建房收费严格按国家的相关政策执行,对农民用集体所有建设用地进行宅基地建房,不占用耕地的,只收取土地登记工本费;占用耕地的,按规定收取耕地开垦费、税收和土地登记工本费。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农村土地的,按政策给予补偿,严禁以租代征使用农村集体土地。
(3)农业用水收费。我县农业用水收费主要涉及县管水利工程:河东水库、新文水库、野猫田水库、民主渠、和爱渠。我县严格按照2005年市发改局和市财政局的批复执行,县供水价格按水田20元/亩,旱地15/亩,经济作物30元/亩,养殖用水38元/亩征收。近年来,上级部门要求加强水利工程供水收费的征收力度,以达到以水养水的目的,但由于目前大多数涉农收费都已取消,广大群众对水费的征收不支持,每年只能征收到一小部分,其中野猫田水库已经多年没有征收过税费了。因此在税费收取过程中不存在水费收缴中乱收费、乱摊派和搭车收费的问题;
(4)农机服务。我县农机服务在发放农机购置补贴中按照农户申请、逐级申报的原则,没有搭车收费和将自愿服务收费变为强制性收费的问题。
(5)计划生育。除征收社会抚养费外,未发现其他乱收费现象。
(6)婚姻登记。结婚证、离婚证精装本每对9元工本费,简装本每对2元。
(7)生猪屠宰环节未发现乱收费的问题
(二)乡村级组织收费情况
通过各乡镇自查和重点检查,未发现强行要求村级组织超限额公费订阅报刊和出钱出物搞达标升级,未发现应由地方政府承担或者配套的资金缺口转嫁到村级组织负担行为,未发现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向村级组织收取各种费用的行为。
2013年我县实施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共40个,涉及农户2307户,人口为9004人,劳动力4485人,投工投劳30411个,人均投劳6.8个,农民筹资207930元,人均筹资23元,我县一事一议严格执行筹资筹劳限额标准,不存在超标准和强行以资代劳的问题。
(三)向农民专业合作社收费情况
县工商部门严格执行《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规定,办理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免收登记费。截至2013年5月30日,我县共办理登记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84户,未收取任何费用,免费办理登记手续。
二、存在问题
(一)缺乏减负高压意识,存在麻痹松懈思想。
农村税费改革实施以来,农民负担确实得到了切实减轻,一些乡镇、村及涉农收费部门的领导和工作人员认为农民没有了负担,管不管都一个样,于是逐渐出现麻痹松懈思想,没有了以往的减负高压意识,开始放松警惕,甚至不再以减负工作为重,监管力度日渐疲软。事实上,农民负担问题尽管不再那么严重,但在涉农领域仍然存在着诸多农民负担隐患,监管稍有放松,农民负担就可能抬头,发生农民负担反弹现象。
(二)乡镇农经力量薄弱,减负日常监管乏力。我县乡镇机构改革后,把农经站的职能职责划给了乡镇经济发展办,以前从事农经工作的人员都划分到不同的工作岗位。大部分乡镇农经工作负责人由非农经编制人员兼任,农经工作只能算是兼带工作,由此造成乡镇农经工作推进不力,减负工作日常监管乏力。
三、今后工作措施
(一)扩大宣传,提高认识。
各乡镇及其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减负工作重要性的宣传,多范围、多渠道、多方式地宣传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方针政策,让广大农村基层干部和涉农收费部门工作人员明白农民负担是一根高压线,务必千万引起重视,不能心存侥幸。同时,各乡镇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将减负工作纳入政风行风评议和绩效考评的内容,以提高认识、引起重视,推动减负工作抓实抓好。
(二)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减轻农民负担各项制度。
在坚持涉农收费文件“审核制”、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农民负担“监督卡制”、‘村级订阅报刊“限额制”、涉农负担案件责任追究制等五项制度的前提下,继续完善农民负担监督举报、重点监控、监测和专项审计制度。
(三)强化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
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定期督促各乡镇对减负工作进行自查。检查内容包括粮食综合直补、农机具补贴、良种补贴资金的落实,通过检查、督查等手段,促进各项减轻农民负担政策的贯彻落实,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通过本次涉农收费的专项治理工作,在今后的涉农收费工作中我县将严格执行上级部门政策,全面落实国家减负政策、强农惠农政策规定,积极有效化解群众矛盾,同时加强涉农收费侵害农民利益的监管,纠正和查处以各种涉农违规收费和侵害农民利益行为,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村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