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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农村实用人才认定试点工作顺利结束
来源:省农广校 2013-11-12 15:5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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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实用人才认定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农办人〔2013〕44号)精神,云南省作为全国11个试点省(区、市)之一,省农业厅高度重视,8月初,在曲靖宣威市、玉溪新平县、普洱景东县、红河开远市、文山砚山县5个县(市)开展农村实用人才认定试点工作。10月底,各试点县(市)通过建立领导机构、制定认定标准、完善工作程序,已顺利完成试点工作。
此次试点全省共认定农村实用人才20615人,其中高级人才1912 名,中级人才6164名,初级人才12539名,颁发认定等级证书18762本。认定的农村实用人才中,生产型10861人,经营型1779人,技能服务型5117人,技能带动型1629人,社会服务型1229人。5个试点县(市)对认定后的初、中、高级农村实用人才相关信息分类建立了农村实用人才信息库。省农业厅在全省16个州市农业局(畜牧局)农村实用人才基本情况摸底调查基础上,通过统筹各个地域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不同特点,制定了具有科学性、可操作性的《云南省农村实用人才暂行认定办法》。9月初,农业部人事劳动司领导亲自深入云南,到新平县指导农村实用人才认定工作,对我省农村实用人才认定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为期3个月的试点工作,对贯彻落实《云南省农村实用人才和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0—2020)》,加快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发展云南高原特色农业和桥头堡建设,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