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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解读 | 《云南省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年)》解读
来源:农业厅法规处       2015-10-12 11:26:31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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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做好政府重要政策解读工作,使社会公众更好地知晓、了解《云南省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的相关政策和改革举措,现做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关系国家食物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关系社会和谐稳定,是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职责,是农业农村工作的重要内容。

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动物疫病防治工作。近年来,按照中央总体部署,各地、各有关部门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扎实推进动物疫病综合防治,有效控制了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有效防范了牛海绵状脑病(疯牛病)、非洲猪瘟等外来动物疫病传入,有力保障了动物产品安全,确保了地震等重大自然灾害后无重大动物疫情发生。目前,我国动物防疫法律体系基本形成,防疫制度不断完善,工作体系逐步健全,为分病种、分区域、分阶段消灭动物疫病创造了有利条件,为制定实施《规划》打下了良好基础。为加强动物疫病防治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年)》,按照国家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编制本《规划》。

二、目的意义

当前,我省动物疫病病种多、病原复杂、流行范围广,防治形势依然严峻。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仍在部分区域呈流行态势。布鲁氏菌病、狂犬病等人畜共患病在局部地区有上升趋势。牛海绵状脑病、非洲猪瘟等外来动物疫病传入风险持续存在。随着畜牧业生产规模不断扩大,养殖密度不断增加,畜禽感染病原机会增多,病原变异机率加大,新发疫病发生风险增加。动物疫病给畜牧业生产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同时,也严重危害公共卫生安全。同时,动物疫病防治仍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在条件保障方面,还存在政策不够稳定、扑杀补偿标准偏低等问题;在机构队伍方面,全国兽医管理体制改革进展不平衡,特别是基层队伍力量薄弱、素质不高、能力不足的问题突出;在工作机制方面,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活畜禽跨区域调运、市场准入等工作机制还不十分健全。因此,有必要全面提高动物疫病防治能力,降低动物疫病对经济社会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的威胁。《规划》的出台是我省动物疫病防治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标志着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在政策的顶层设计上有了全新的总体部署,标志着动物疫病防治工作进入了科学防治的新阶段。

三、主要内容

《规划》总结了近年来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取得的重要成就,分析了今后一个时期面临的挑战,借鉴我国实践经验,提出了2012年-2020年我国动物疫病防治工作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相应对策,是今后一个时期指导动物疫病防治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一)三大策略协调推进

《规划》立足保障畜牧业发展和人民身体健康,提出分病种、分区域、分阶段,有计划地实施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建立健全动物疫病防治的长效机制。围绕优先防治疫病,明确提出实施三大策略,一是重大动物疫病防治策略,推进重点病种向免疫临床无病例过渡,为实现免疫无疫和非免疫无疫奠定基础;二健康养殖促进策略,强化源头防治,提高动物整体健康水平;三是外来动物疫病风险防范策略,对境外流行、尚未传入我省的重点外来动物疫病加强风险管理。我省将构建起计划防治、健康促进、风险防范协调推进的动物疫病防治策略框架。

(二)四大布局重点突出

我省对动物疫病实行区域化管理是《规划》的一大亮点。《规划》明确提出了“三带一区”重点区域布局和工作要求。

三带:在25个边境县、市建设第一道边境阻截带;在边境县、市与省际县之间区域的77个县、市、区建设边境二线控制带;在省际间区域的27个县、市、区建设省际防控带。

一区:在援建境外动物疫病监测站的基础上,建设跨境动物疫病防控合作区。

(三)五大任务措施明确

综合评估经济影响、公共卫生影响、疫病传播能力,以及防疫技术、经济和社会可行性等各方面因素,《规划》确定了16种优先防治的国内动物疫病,主要是严重危害家畜家禽生产和危险人类健康的动物疫病,包括一类动物疫病5种,二类动物疫病11种。其中,经济危害比较严重、政治影响较大的重大动物疫病有:口蹄疫(A型、亚洲I型、O型)、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新城疫。公共卫生意义重大的人畜共患病有:布鲁氏菌病、奶牛结核病、狂犬病、血吸虫病、包虫病。已经基本具备消灭条件的疫病有:马鼻疽、马传染性贫血。对种畜禽影响严重的垂直传播性疫病有沙门氏菌病、禽白血病、猪伪狂犬病、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等。同时,在综合评估传入风险的基础上,确定了疯牛病和非洲猪瘟等13种重点防范的外来动物疫病。

《规划》明确提出了5项重点任务:一是控制重大动物疫病;二是控制主要人畜共患病;三是消灭马鼻疽和马传染性贫血;四是净化种畜禽重点疫病。五是防范外来动物疫病传入。每一项任务,都明确了关键防治措施,提出了阶段性和区域性指标,制定了相应的考核标准。

《规划》明确提出,到2020年,形成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有效保障养殖业生产安全、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的动物疫病综合防治能力。动物发病率、死亡率和公共卫生风险显著降低。基础设施和机构队伍更加健全,法律法规和科技保障体系更加完善,财政投入机制更加稳定。

(四)六大能力整体提升

《规划》围绕我省动物疫病防治目标和任务,以最关键、最急需、最薄弱的环节和领域为重点,结合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和财政投入机制建设等,明确要求提升6方面能力,以适应新时期动物疫病防治工作需要。一是健全疫情监测网络,完善监测机制,充实专业技术力量,提升动物疫情监测预警能力;二是加强冷链体系建设,落实免疫责任,开展强制免疫工作整村推进模式,推行“321”防疫技术,提升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能力;三是严格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完善检疫监管机制,健全规范标准体系,提升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四是强化应急物资储备,健全应急机制,完善补贴政策,提升突发疫情应急管理能力;五是加强信息系统建设,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强化信息收集与分析,提升动物疫病防治信息化能力;六是构建服务体系,培育服务主体,明确配套政策,提升动物疫病防治社会化服务能力。

四、有关问题

    农业厅全面启动《规划》编制工作,赴各地进行调研,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在广泛听取有关部门、地方政府、农业专家、行业协会和养殖企业代表意见基础上,经过反复修改完善,形成了《规划》(征求意见稿)。农业部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组织专家进行了论证,并征求了相关部门意见,对《规划》(送审稿)文本进行修改完善,形成了本《规划》。应该说《规划》凝结着广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者的智慧和心血,凝聚着行业的共识,是动员系统、行业和社会力量参与的结果,是集体智慧的结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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