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农业厅财务处2015年度部门决算
按照《预算法》《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6〕29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云政办发〔2016〕55号)的要求,现将云南省农业厅财务处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公开。
第一部分 云南省农业厅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云南省农业厅是主管全省农业和农村经济,综合管理全省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和生态农业,牵头协调农业产业化经营与农产品加工、农村能源、农村劳动力转移及劳务输出的省政府组成部门。云南省农业厅的主要职能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村经济、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和生态农业的法律、法规,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战略方针、重大政策,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实施办法,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指导全省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组织实施国家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指导农村经济组织的建设与发展;指导农村家庭承包责任制和双层经营体制的稳定与完善;指导农村承包合同管理;负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全省农村集体经济的经营管理。
3.研究拟定全省农业产业政策,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研究制定我省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推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促进农业向布局区域化、生产专业化、产品商品化、服务社会化方向发展。
4.编制全省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和生态农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区域开发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全省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和生态农业的结构布局调整、资源配置以及产业间和全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综合平衡;调控和管理全省各项农业发展资金。
5.制定全省农业教育、科技推广和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政策和措施,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重大科技成果的鉴定、推广;指导和协调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全省农业中等教育、职业教育和地州市农科机构的业务工作。
6.负责全省农业资源区划、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生态农业建设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按分工负责农业资源、渔业资源、畜牧业资源的保护和综合利用;依法或根据授权负责农用地、渔业水域的保护与管理;规划指导高产稳产农田基本建设。
7.参与研究拟定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的价格政策、农村信贷政策、农村税收与补贴政策;研究农村市场的发展方向和指导措施;履行农产品加工管理职能,组织协调农、牧、渔产品加工与流通;研究提出农用生产资料的年度计划和中长期需求计划;负责农村经济信息统计和农产品市场、农业生产情况等信息工作,指导全省农业信息系统建设,负责全省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农村经济信息的预测预报。
8.参与和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的技术标准;组织监督农业方面的国家、行业标准的实施;负责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无公害农产品的开发及管理工作;负责农产品和农牧渔业种子(种苗、种畜禽)、化肥、农药、兽药、饲料等的质量监测、鉴定、检查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省农机、渔船安全监理工作。
9.负责全省农业涉外事务和科技交流与合作;组织实施云南农业的援外项目;负责实施、管理利用外资项目,发展外向型农业,促进全省农业对外开放工作。
10.组织协调农业部门内部改革,强化服务宗旨;归口管理厅属站、所、校;指导行业学会、协会。
11.完成省委、省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5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5年全省各级农业部门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大力发展高原特色农业为总领,促进农民持续快速增收为核心,调整农业产业结构为主线,培育新型经营主体为重点,强化科技创新推广为动力、改善基础设施建设为保障,按照“突出特色,优化布局,做大规模,提高效益”的总体思路,组织实施了十大科技增粮措施,创建“十优十强”、“百县百园”、“两高一优示范区”、“生猪规模化养殖百万工程”等系列创新举措,高原特色农业全面推进,全省农业农村经济取得长足进展,成为全省经济运行的坚实支撑和突出亮点。
一是经济总量稳步增长,农业总产值、农业增加值连续5年保持了5%以上的增幅。二是粮食产量再上台阶,克服了四年连旱影响,连续跨越360亿斤、370亿斤台阶。三是特色产业地位提升,橡胶、咖啡、花卉面积、产量均居全国第一;甘蔗、茶叶面积、产量均居全国第二;蚕桑面积居全国第三、产量居第五;马铃薯面积、产量均居全国第五;生猪存栏居全国第五、出栏居第七;肉牛存栏居全国第三、出栏居第七。四是产业结构不断优化,种植业内部结构不断优化,经作比重较5年前提高了3个百分点;农业产加比不断优化,农产品加工比重较5年前提高了22个百分点。五是市场竞争力持续增强,高原特色农产品远销110多个国家和地区,农产品出口连续5年保持20%以上的高增幅,跃居西部第一位。
二、部门基本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农业厅设23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人事处、产业政策与法规处(云南省人民政府减轻农民负担办公室、云南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及劳务输出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场与经济信息处(云南省农业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展计划处、财务处、对外合作交流处、科技教育宣传处、种植业管理处、农业机械化管理处、畜牧处、兽医处(云南省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草山饲料处(云南省饲料工作办公室)、热区经济作物处、乡镇企业处(云南省农业产业化经营与农产品加工领导小组办公室)、渔业处(云南省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云南省水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农产品质量安全处、茶叶产业处、机关党委、厅离退休人员办公室、驻厅监察室、云南省农村能源建设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云南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办公室。
农业厅财务处核算厅本级业务处室项目收支情况并编制会计报表,厅本级人员、车辆的编制和实有情况以及基本支出情况在厅机关核算并编制会计报表。
第二部分 云南省农业厅财务处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云南省农业厅财务处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农业厅财务处2015年度收入合计5,427.2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43.30万元,占总收入的61.60%;其他收入2,083.92万元,占总收入的38.39%。上年收入总计8,435.68万元,本年收入总计5,427.22万元,比上年减少35.66%;上年财政补助收入3,186.36万元;本年财政补助收入3,343.30万元,比上年增4.92%;上年其他收入5,249.32万元,本年其他收入2,083.92万元,比上年其他收入减少60.30%。
主要原因分析:1.本年财政补助收入比上年增加主要是对农民直接补贴及现代农业项目管理经费增加。2.其他收入2015年比2014年减少60.30%,主要原因一是2014年拨入的长江槟榔江渔业生态保护补偿费1060万是一次拨入多年使用。二是农作物病虫害(红火蚁)防治费、动物疫情监测费、农业技术试验示范经费等非本级财政拨款2015年资金拨付方式变为财政转移支付。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全年总支出7,628.91万元。其中:项目支出7,628.91万元,占总支出100%。
上年支出总计8,997.72万元,今年支出总计7,628.91万元,比上年减少15.21%,均为项目支出数。
本年支出比上年减少主要原因:一是农作物病虫害(红火蚁)防治费、动物疫情监测费、农业技术试验示范经费等非本级财政拨款2015年资金拨付方式变为财政转移支付,收入减少,支出随之减少。二是2013年结转的畜牧良种补贴在2014年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农业厅本级基本支出情况在厅机关核算并编制会计报表
(二)项目支出情况。2015年用于保障农业厅、下属事业单位等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628.91万元,上年项目支出计8,997.72万元,比上年减少1368.81万元,减少15.21%。主要原因一是农作物病虫害(红火蚁)防治费、动物疫情监测费、农业技术试验示范经费等非本级财政拨款2015年资金拨付方式变为财政转移支付,收入减少,支出随之减少。二是2013年结转的畜牧良种补贴在2014年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66.3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5.92%。2014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占当年支出合计的48.77%,与上年度相比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占总支出比例增加,主要原因为本年对农民直接补贴及现代农业项目管理经费等财政补助收入增加,而农作物病虫害(红火蚁)防治费、动物疫情监测费、农业技术试验示范经费等非本级财政拨款因资金拨付方式变为财政转移支付而减少,故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占总收入比例增加。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00万元,用于省级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和工业园区专题招商项目开发前期工作专项支出;
(二)农林水支出4,196.32万元,主要用于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病虫害控制、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行业业务管理、农业生产资料与技术补贴、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 农产品加工与促销、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农田水利及其他农林水事务等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农业厅财务处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76.00万元,支出决算为46.44万元,完成预算的26.3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0.96元,完成预算的42.4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48万元,完成预算的51.60%。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实施办法精神,切实加强和规范公务用车和公务接待管理,确保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和公务接待费用的减少。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4年减少32.68万元,下降57.13%。其中:2014年2015年均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6.24万元,下降45.8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44万元,下降29.37%。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比2014年减少32.68万元的主要原因一是我厅严格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要求、本着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精打细算的原则,采取了“三公”经费限额管理,减少了不必要的开支;二是认真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强化公务接待审批制度;三是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加强车辆管理,实行车辆统一调度,定人采购油料、定点维修,从而大大降低了车辆运行维护费,并且在2015年10月份按照要求完成了机关公务用车改革。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96万元,占66.66%;公务接待费支出15.48万元,占33.34%。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015年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96万元。
2015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30.9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日常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15年度,云南省农业厅财务处核算的厅本级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15.48万元。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8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际农发基金项目、以色列—云南座谈会等国家和国际组织的项目官员、专家来访及洽谈发生的外宾接待支出。2015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4个,来宾30人次,主要包括国际农发项目检查团成员、亚洲银行秘书处项目官员、以色列—云南座谈会成员、孟加拉国农业部部长等。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4.63万元。主要用于农业厅本级业务处室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所发生的接待费。2016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108个,来访1083人次,主要包括各部门到农业厅系统调研、洽谈以及办理业务的人员。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南省农业厅本级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在厅机关核算并编制会计报表。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决算情况
2015年农业厅财务处核算厅本级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83.03万元(不包括资金下分、省级统采的项目资金),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10.4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02.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70.55万元,无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2.绩效管理情况
(1)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按照省委省政府整合专项资金的要求,遵循“集中财力、保障重点,存量优化、增量引导,统筹使用、注重绩效”的原则,2015年本级财力安排部门专项资金25个,比2014年的40个减少15个,下降37.5%。
2015年农业厅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为:一是农牧渔业增加值增加5%以上,二是农产品加工产值增长8%以上,三是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以上,四是粮食生产稳定1860万吨,五是每年肉蛋奶水产品总产稳定1000万吨以
上。
(2)绩效目标评价情况
2015年,省级财力安排部门支出项目25个,共计143,588万元,其中省本级专项8,106万元、省对下转移支付专项135,482万元。
2015年农业厅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实现情况:一是农牧渔业增加值2098.2亿元,比上年增5.38%;二是农产品加工产值2198.5亿元,比上年增8%;三是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242元,比上年增10.54%;四是粮食生产1876.4万吨,比上年增0.84%;五是肉蛋奶水产品总产1063.5万吨。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5年12月31日,云南省农业厅财务处账面所记厅本级车辆9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无单位价值20万元以上设备。
4.云南省农业厅财务处2015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的收支和年初、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云南省农业厅财务处
2016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