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云南省兽医生物制品研制中心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云南省兽医生物制品研制中心是云南省农业厅下设的公益性服务机构,是从事动物疫病疫苗研究开发的专业机构.为云南有计划的控制、净化、消灭严重危害畜牧业生产和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重大动物疫病为目标;为与全国同步建设小康社会建设开放、富裕、文明、幸福新云南提供有力支持和保障;为云南乃至全国口蹄疫疫病的防治防控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2015年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一、领导班子建设
(一)思想政治建设
一是本中心树立正确的工作指导思想,工作中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服从和服务于加快高原特色农业现代化发展、加快云南山地牧业现代化发展为核心,真抓实干,务实创新。二是紧紧围绕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开展“学习型”班子建设。三是领导班子在工作中做到在讲纪律、讲原则、讲规矩、讲沟通、讲协调,在此基础上讲团结,既不搞“和稀泥”式的团结,又不搞无原则的纠纷。
(二)履职尽责能力建设
本中心领导班子严格执行依法办事、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的工作责任体系,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值班、外出报告和请销假制度。明确班子成员的岗位职责和领导责任。
(三)服务群众能力建设
本中心领导班子把联系基层、服务群众,倾听民意、帮助基层和群众解决现实困难作为领导班子建设的重要工作来抓。树立正确用人导向,选人用人程序规范。
(四)执行能力建设
紧紧围绕厅党组重大决策部署制定本中心年度工作任务,如围绕厅党组部署制定本中心“三严三实”方案;围绕厅党组部署的绩效目标考核任务分解细化等等。同时根据本中心内设部门、科室建立健全考核评价、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等制度。
(五)工作规范建设
认真全面贯彻“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议事决策制度,在集体决策时,实行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制度。对领导班子议事程序、议事规则和行为规范作出明确规定并严格执行。
二、党风廉政建设
(一)落实主体责任
1.本中心党总支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的集体责任,年内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两次,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任务分工、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
2.党组织和行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
3.实行领导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集体讨论制度;
4.党总支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和掌握本中心干部队伍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思想状况,定期约谈重点岗位负责人,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批评教育,不存在违反规定浪发津贴、补贴、奖金,私设“小金库”等问题;
5.严格落实财务管理、项目管理、物资采购等相关规章制度,切实做到依法办理每一笔业务。在物资采购中除严格执行招投标法外,既注重加强思想教育,又注重健全完善相关制度与纪律,如,在物资采购中建立产品询价、货比三家文字记录签字制度,对按照规定必须进行公开招投标的物资采购,交由中介机构把关;对农业厅计财处、财政厅农财处及当地财政部门批复的由本中心自行采购的物资,则严格按照保山市分管农业的副市长批复要求,由本中心分管领导及保山市第六纪工委派专人现场全程参与产品议价、定价及合同签订并现场签字确认,且现场参与监督产品质量,真正做到阳光采购、公开采购、廉洁采购。文件批复本中心实施的项目中自行采购的产品,按照厅党组相关会议要求,为确保项目实施进度及资金支付额度,创新工作思路方法,截至10月28日,已完成全年项目实施中预算批复及调整的自行采购的产品合同订购并足额支付其金额,其应自采产品总金额由预算报批的5266297.80元,实际支出5001428.80元,节约金额264869.00元,节约 5.03 %(不含截至10月30日的项目相关差旅费支出17060.00元,而截至10月30日的项目差旅费支出占预算报批额的10%)。强化廉政防控机制建设,认真梳理廉政风险点,并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除本中心领导班子外,年内认真梳理办公室、财务室、采供部作为本中心三个廉政风险部门,制定并上报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年内“三公”经费截至11月底,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5357.11元,减少28.24 %;
6.领导和支持本中心党总支纪检委员履行监督职责。
(二)落实监督责任
1.认真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党章和其它党内法规,协助党总支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诫勉谈话等制度落实到位;
3.加强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关键环节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切实加强对本中心财务室、办公室、采供部等部门的廉政风险防控建设,制定相关防控措施;
4.纪检委员对党员干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实施办法、厅实施细则精神和厉行节约、转变工作作风、廉洁自律情况、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到位,能够把好廉政关;
5.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规定;
6.年内召开民主生活会l次,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列入民主生活会报告内容;
7.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推进单位廉政文化建设,认真参加保山市党建研究会组织开展的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课题研究,年内本中心副主任字攀安调研撰写的《如何形成机关讲纪律守规矩的良好风气》,在保山市党建研究会第三课题组书面交流发言后经18家党组织无记名投票表决,该论文名列第三,被该课题组推荐上报保山市党建研究会表彰的优秀党建研究论文之一。
三、党的建设
(一)思想建设
1.年度思想政治工作有计划、有活动,制定并落实谈心交心制度,全年有针对性地分析干部职工思想状况2次,一次是本中心事业单位改革如何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其干部职工思想状况如何?一次是如何适应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统筹,其干部职工思想状况如何?
2.制定干部年度理论学习计划和落实措施,召开两次党员大会,一次是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
一次是认真学习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
3.组织开展“三读’’活动,每年至少举行一次党章专题学习教育。
4.积极开展创建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活动,积极推进“六五普法”工作。
5.以正反两方面为例,年内党总支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参加反腐倡廉宣传及警示教育;
6.积极参加上级党组织举办的各种理论培训班。按照省厅通知,年内新提拔的中心副主任字攀安同志先后参加省直机关党校举办的“新任处级干部培训班”以及云南民族干部学院举办的“深化农业农村改革专题研讨班”。
(二)组织建设
1.把党建工作纳入本中心全年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所属基层党组织机构健全、设置合理,委员分工明确;
2.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底有总结;
3.建立党员意见建议收集、处理、反馈机制,认真研究办理党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加强流动党员管理;
4.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发展党员做到程序规范、材料齐全、手续完备、保证质量,年内发展预备党员1名,已上报市直机关工委审批;
5.建立和完善党员信息库,按要求及时上报党内统计报表,按规定做好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及时上报;
6.建立健全工青妇各类组织,指导和支持工青妇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开展适合自身特点、符合干部职工需求的文体活动和服务;
7.本中心党总支、党支部任期届满按时换届。
(三)作风建设
1.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及省农业厅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暂行办法,无违反规定行为;
2.扎实抓好“忠诚干净担当”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
3.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无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受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跑官要宫、参与赌博、公款旅游等违纪违规案件;
4.严格执行《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若干准则》的要求,无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收受请托人财物,收受请托人提供的干股等现象;
5.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加强对农业项目资金的监督和管理,在各项检查中未出现违反财经纪律的重大问题;
6.畅通群众诉求渠道,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没有因不作为、乱作为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或处置不当、处置不力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无瞒案不报压案不办,执纪不严现象,无妨碍案件查处的行为;
7.落实上级党组织服务下级党组织、党组织服务党员、党组织和党员共同服务群众的“三服务”工作体系,积极创建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单位活动;
8.按要求及时报送信息材料。
(四) 制度建设
1.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凡重要事项都召开党总支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
2.积极推进党务公开,及时向党员公开基层党组织的工作目标、发展党员、党费收管用、民主评议党员、组织生活会、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处理等情况;
3.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全年领导干部上党课计4次 ;
4.基层党组织每年向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报告一次工作情况和加强党的建设情况,每年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
5.坚持探访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生病住院、遇到灾祸等情况的党员、群众,职工医疗互助参加率在100%;
6.深化政务公开,加强对财务管理,政府采购等执法重点事项和部位的监督管理。
为切实加强土建工程监督管理及物资采购监督管理,一是正在起草研究制定的《云南省兽医生物制品研制中心加强土建工程管理规定》;二是为切实加强物资采购监督管理,在自采物资部分,推行采购实验动物实行甲乙双方集体现场议价、现场定价、纪委在场、签订合同、执行合同、存入档案制度,此外,其它自采物资实行询价笔录签字入档制度。
绩效管理目标责任完成情况
一、完成口蹄疫疫苗生产及供应。结合全省口蹄疫疫病防疫用苗的需要,指导和配合中牧保山生物药厂生产完成口蹄疫疫苗产品9034万毫升,并按要求及时将疫苗供应到全省各州市,不仅完成了全年生产任务,而且做到了疫苗产品质量稳定、安全有效,有效保障了口蹄疫疫病防疫的需要。
二、建设项目进展顺利。配合中牧保山生物药厂抓好新建悬浮培养口蹄疫疫苗生产车间建设项目,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同时,项目进度基本按预期进行,并于2015年6月底顺利通过GMP静态检查验收,目前已经并投入试生产运行。
三、切实抓好安全生产、节能减排各项措施的贯彻落实。
1.全年安全工作实现“八个零,四个达标、三项指标达标”; 做到特种设备人员持证上岗率100%;安全附件检测率为100%。
2.进一步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强化安全监督管理,认真排查治理隐患,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制度。
3.加强对噪声、废气、废水环境污染物的监控和控制,全年检查噪音、废水、废气数据均符合国家排放标准。
4.通过加强节能降耗管理,节能减排达到相关指标要求。
四、继续推进口蹄疫疫苗的科学研究工作。
1、积极完成与天津瑞普合作猪合成肽疫苗的免疫效力试验。
精心组织,从动实验物的筛选购买、O/JMS种毒在本动物(猪)的传代以及效检种子批的制作、鉴定到动物免疫、攻毒试验,圆满完成猪合成肽疫苗的免疫效力试验。对免疫猪进行攻毒结果为猪口蹄疫O型合成肽疫苗20150925(1001+1003+Th2)批GX/09-7株为7.19PD50/头份,JMS/00株为13.97PD50/头份;猪口蹄疫O型合成肽疫苗20150925(1001+1003+Th1)批GX/09-7株为6.42PD50/头份、JMS/00株为15.59PD50/头份。从实验结果看,该疫苗免疫效果良好。
2、种毒复壮工作。全年共完成5个牛毒株、4个猪毒株复壮工作。同时开展了口蹄疫病146S检测方法建立及检测试验、疫苗总蛋白检测、外源病毒检测、疫苗内毒素检测、口蹄疫基础血清、口蹄疫免疫血清检测等多项试验研发工作,协助生物药厂不断推进口蹄疫疫苗生产工艺改进和疫苗系列产品的研究试制工作。
3、种毒保存管理。完成OS/99种毒、Asia-I型JSL/GSZY/06株系种毒以及潞西A型牛源等种毒、种子批的制备、定型、LD50测定、ID50测定,检测结果符合使用要求,并完成了相关种子批材料使用报批手续。
5、悬浮工艺应用。生物药厂新建悬浮车间试运行以来,根据计划安排,完成了相应工作目标。经试运行证明,各生产区域均满足设计标准要求,按现行生产工艺开展试生产,其产品质量也能达到相关标准要求。
五、切实做好脱贫攻坚“挂包邦”“转走访”
按照省委脱贫攻坚“挂包邦”“转走访”工作的要求,根据保山市委、市政府的调整安排,中心挂包昌宁县鸡飞镇邑等村。上年初,我们派出了一名工作队员到邑等任第一书记,中心在岗的35名干部职工共挂包邑等村建当立卡贫困户38户,在中心及生物药厂工作任务非常繁重的情况下,利用休息日按要求完成了“转走访”各项工作。
六、存在问题
老办公区的规划改造方案已经制定完成,老办公区的改造预算,中心于2014年10月上报,经财政厅审核后于2014年12月批准,预算金额419.7万元,资金于2014年12月30日拨入中心零余额账户,12月31日由财政自动收回。从今年初开始,在厅财务处的大力支持协助下,中心先后数次到财政厅反映申请,至2015年10月23日,财政厅以云财农〔2015〕249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省兽医生物制品研制中心2014年度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的通知》同意下达中心2014年度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资金419.7万元,专项用于中心试验区改造和老厂区就放拆除及场地平整等支出,资金于2015年10月29日由财政拨入本中心零余额账户。按项目建设管理的规定要求,预算批准的试验区小动物房升级改造和老厂区危房拆除平整后的改造工程,应进行公开招标,由于资金问题前期一直得不到财政的答复,我们不敢进行招标。尽管我们经财务处沟通后,冒着风险将材料于10月初报保山市财政局办理好招标前期审批手续,委托保山天瑞招标公司开始发布招标信息开始进行招标,但按照招投标法的相关规定,需到11月6日才能进行开标评标,确定中标单位。致使资金到账仅支付了上年末至今年初由施工单位垫资完成的老办公区危房拆除、场地平整、板桥实验区沼气池建设、实验小动物房周边道路及排水沟建设等工程的973722.76元工程款项,其余3223277.24元项目资金,财政于2015年10月30日再次将其收回,经多次申请无结果,导致招标停止,剩余改造项目无法实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云南省兽医生物制品研制中心201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云南省兽医生物制品研制中心
2015年度末核定事业编制44人,在职人员38人(其中:管理人员7人,专业技术人员17人,工勤人员14人)。
2015年度末退休人员30人。
2015年度末核定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5年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详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兽医生物制品研制中心2015年度收入合计1075.3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74.7万元,占总收入的99.9%;其他收入0.68万元,占总收入的0.01%。
2015年收入比2014年收入增加676.15万元,增加了169.36%,主要原因是因为增加2015年口蹄疫疫苗研究实验项目的财政拨款630.64万元。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兽医生物制品研制中心2015年度支出合计1074.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4.1万元,占总支出41.32%;项目支出630.64万元,占总支出58.68%。
2015年支出比2014年支出增加677.49万元, 增加了170.54%,主要原因是因为增加2015年口蹄疫疫苗研究实验项目的财政拨款630.64万元。2015年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比2014年增加35.42万元,比上年增长9.56%,主要原因是因为2015年我单位人员增加及调整基本工资;日常公用经费比2014年增加11.43万元, 比上年增长42.52%,主要原因是因为2015年增加了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全在预算范围内的支出 。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我中心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74.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3.36万元,项目支出630.6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比上年增加677.49万元,增加了170.54%,主要原因2015年口蹄疫疫苗研究实验项目的财政拨款630.64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7.64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经费136.48万元,退休人员公用经费1.16万元。
2、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5.9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障支出。
3、 农林水支出—事业运行886.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运行人员经费219.17万元,日常公用经费37.09万元,口蹄疫疫苗研究实验630.64万元
5、 住房保障(类)支出23.5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0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预算1.2万元(基本支出中公务接待预算0.6万元,项目支出中公务接待预算0.6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用预算4.84万元,(基本支出中公车运行维护费用预算2.44万元,项目支出中公车运行维护费用预算2.4万元)。
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3.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中公车运行维护费用预算2.55万元,项目支出中公车运行维护费用预算0.74万元。2015年度我中心没有产生公务接待费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